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409-00042 | 组配分类: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8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9-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8月(2024年8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53095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猴痘、乙脑、狂犬病、流脑1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31915例,死亡5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百日咳、梅毒、肺结核,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73%。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丝虫病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9种2118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58%。
九月秋意渐浓,昼夜温差逐渐变大,又正值开学季,人员流动增加,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细菌性肠道病、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钩端螺旋体病和猴痘等传染病。
附件:安徽省2024年8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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