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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9-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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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民办幼儿园、区幼教发展中心: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贵教督〔2023〕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对象

全区所有公(民)办幼儿园都要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与要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规范办园行为。2024年安排区级督导评估的公(民)办幼儿园 26所,详见附件2。

二、督导评估组织

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区教体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教育督导、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等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人:赵胜;联系电话:0566-2621015;电子邮箱:1010071680@qq.com。为方便工作,区教育督导室建立贵池区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群,有关文件资料在群共享文件中上传下载。

三、督导评估流程

(一)幼儿园自评(9月底前完成)。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成立自评组,召开教师会议,了解评估政策及内容,收集相关资料,认真开展自评自纠。

(二)区级督评。拟安排在10月上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包括收集了解受评幼儿园情况,实地督评,反馈督评意见,督促整改等,并结合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报告,于10月下旬上报市教育督导室。

(三)落实整改(2024 年 11 月份至 2025 年 6 月份)。各受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督评和复查中提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教育督导室。所在乡镇中心校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业务指导,提供帮助支持。

(四)市级复查。市督导评估工作组按照省市区级一类幼儿园、区级普惠幼儿园以及普通公办、民办园、幼教点的顺序分段分时随机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对照指标认真自评。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规定,幼儿园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6 个方面,共 18 项指标35 项基本要求。对于民办幼儿园附加督导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完善法人治理、履行出资义务、规范经费管理、遏制过度逐利 4 项指标(具体见附件3)。

(二)要注重强化过程评估。各园要结合《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评估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改革的重点,通过不少于半日连续自然观察,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互动、家园社共育等过程,准确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的质量。

(三)按时完成评估工作。各园要按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要求及相关时间节点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组织、协调、资料上传、督评及整改工作;各幼儿园园长务必认真研讨学习,充分熟悉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应用操作。全区所有幼儿园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系统自评工作,并按时上传自评材料及自评报告。 

五、其他要求

各园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如上级有新的文件出台,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系统填报暂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所要求的各项指标如实填报和更新。


附件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安排表

附件3:《关于做好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池教体督〔2024〕7 号)


附件1: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永艳   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总督学)                                                

副组长:刘登旺   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负责人(区督学)                                            

成 员:洪 超   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人(区督学)                                                                                 

鲍习中   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室负责人(区督学)                                              

陈前发   区教育体育局考试中心负责人(区督学)                                                      

苏 伟   区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区督学)

周 奎   区教育体育局体育科负责人

吴四清   区幼教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区督学)                                             

张群霞   区幼教发展中心主任(市督学)                                                                                        

赵 胜   区教育体育局督导室(区督学)

张 懿   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

钱 奇   区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区督学)

张 友   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区督学)

江 海   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区督学)

魏东阳   区教育体育局电教站(市督学)

李胜宝   区教育体育局双减办(区督学)                           

汪家乐   涓桥中心学校副校长(区督学)                                               

胡继燕   高岭中心学校工会主席(区督学)


附件2:

2024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安排表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地 址

1

区幼教集团祥云路幼儿园

清溪街道明发桃源名著小区

2

区幼教集团绣春幼儿园

清溪街道南湖苑小区

3

区幼教集团启航幼儿园

启航路90号(九华山大道与沿江路交叉口)

4

高脊岭中心幼儿园

秋江街道高脊岭居委会

5

阮桥中心幼儿园

秋江街道阮桥居委会

6

驻驾中心幼儿园

秋江街道驻驾村

7

乌沙中心幼儿园

贵池区乌沙镇红庄村

8

牌楼中心幼儿园

牌楼镇牌楼街

9

墩上茅坦中心园

墩上街道办事处茅坦村 

10

牛头山中心幼儿园

牛头山镇姥山社区

11

前江学校附属幼儿园

牛头山镇前江园区

12

殷汇老街幼儿园

殷汇镇殷汇村

13

梅龙街道中心幼儿园

育才巷49号

14

观港儿童之家幼儿园

梅龙镇观港花园小区

15

毓秀苑幼儿园

江口街道毓秀苑小区

16

观湖幼儿园

杏花村街道观湖花园小区

17

香格里拉幼儿园

杏花村街道香格里拉小区

18

浦西新城幼儿园

杏花村街道浦西新城小区

19

三江明珠幼儿园

杏花村街道三江明珠小区

20

杏花江南幼儿园

杏花村街道杏花江南小区

21

科苑幼儿园

秋浦街道科苑新村小区

22

青峰幼儿园

清风街道青峰花园小区

23

徽商江南世家幼儿园

清溪街道徽商江南世家小区

24

红缨西湖家园幼儿园

清溪街道西湖家园小区

25

畅蕾英伦城邦幼儿园

清溪街道英伦城邦小区

26

皖红绿洲桂花城幼儿园

清溪街道绿洲桂花城小区

附件3:                                                          关于做好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督导机构、教育体育局,九华山管委会发展规划处,市直幼教集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3﹞5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委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第二轮督导评估工作已从2023 年开始,现就继续扎实做好我市第二轮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督导评估计划

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周期为3—5年,各地要按照既定的督导评估计划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完成辖区内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全覆盖。九华山管委会幼儿园纳入青阳县,市直幼教集团纳入贵池区,并予以督导评估。

二、认真对照督导评估指标

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规定,幼儿园督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6个方面,共18项指标35项基本要求。对于民办幼儿园附加督导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完善法人治理、履行出资义务、规范经费管理、遏制过度逐利4项指标。具体见附件。

三、要注重强化过程评估

各地在开展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过程中,要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评估作为幼儿园督导评估改革的重点,通过不少于半日连续自然观察,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互动、家园社共育等过程,准确评估幼儿园保育教育的质量。

四、要统筹开展督导评估

为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各地要结合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等工作,统筹开展督导评估。在一年内,一所幼儿园接受县、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实地督导评估次数不超过1次。

五、要组建专业化的评估队伍

各幼儿园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园的自评工作,且人员在一个评估周期内相对固定。自评人员要熟悉幼儿园基本情况和内部管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县(区)要组建专业的督导评估队伍,人员包括:学前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和优秀园长(或骨干教师)等。

六、要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各幼儿园要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一次自评,维护和更新系统填报数据,并向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一次自评报告,逐条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更新各项指标数据。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要 指导辖区内幼儿园开展自评,按计划组织实地督导,形成督导意见书,反馈幼儿园。要督促问题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

七、要优化督导方式

幼儿园督导评估方式主要是现场观察、座谈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查阅和数据分析等。

八、其他要求

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要在10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幼儿园的年度督导评估工作,向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提交督导评估报告,并完成系统中数据的审核和提交。

各地在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如上级有新的文件出台,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系统填报暂按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所要求的各项指标如实填报和更新。

特此通知。

附件:幼儿园督导评估重点指标

附件幼儿园督导评估重点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基本要求

A1

办园

方向

B1

党建

思政

C1

党的组织建设

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根据党员数量,建立单独党组织、联合党组织或挂靠党组织,无党员幼儿园 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C2

思想政治工作

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制。健全教职工人文关怀机制,帮助解决教职工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

B2

办园

理念

C3

立德树人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保育教育全过程。注重幼儿良好品 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注重培育幼儿爱亲人、爱师长、爱同伴、爱集体、爱家乡、爱党爱国的情感

C4

“五育 ”并举

保教过程体现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内容

C5

遵循规律

树立并落实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尊重幼儿,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 视生活和游戏的教育价值。无“小学化”现象。不刻意追求园本课程、特色课程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基本要求

A2

保育与

安全

B3

卫生

保健

C6

膳食营养

健全并落实符合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食堂实 行明厨亮灶、食品留样,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有营养丰富均衡的带量食谱,并每周公示。每季度至少进行 1 次膳食 调查和营养评估。做好膳食指导,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C7

卫生消毒

健全卫生清扫、消毒等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C8

疾病防控

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对特殊幼儿进行专案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有传染病上报流程 和应急预案,教职工具备传染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新生入园时逐一查验预防接种证,督促提醒未按规定接种 的幼儿及时补种

C9

健康检查

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按要求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幼儿每年体检 1 次,每半年测身高 1 次,测视力 1 次,每季度量体 重 1 次。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帮助有特殊需要的幼 儿获得专业的康复指导与治疗

B4

生活

照料

C10

生活习惯

帮助幼儿建立合理的生活常规,引导幼儿进行自主饮水、盥洗、入厕、增减衣物等,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C11

劳动习惯

指导幼儿进行餐前准备、餐后清洁、图画书与玩具整理等自我服务,引导幼儿养成劳动习惯

B5

安全

防护

C12

安全管理制度与

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分析研判潜在安全风险,制定解决举措。所有教职工熟知相应岗位的安全管 理职责,熟知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责任到人。安保人员熟悉幼儿园周边治安特点及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

C13

安全设施设备和

隐患排查

幼儿园位置在安全区域,园内无危房,周边无安全隐患。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完善、符合要求,相关人员能熟练使用。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到位、正常运行、专人管理。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开展园内环境、园舍、设备 设施和玩具材料等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C14

安全教育

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树立优先保护幼儿安全的意识。把安全教育融入幼 儿一 日生活,组织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事故预防或紧急疏散演练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基本要求

A3

教育

过程

B6

活动

组织

C15

一 日活动安排

一 日活动安排合理,室内外兼顾。活动过渡衔接顺畅,没有频繁转换、幼儿消极等待等现象发生。每天户外活动不低 于 2 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 3 小时),其中户外体育时间不少于 1 小时。幼儿单次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不宜超过 15 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 1 小时

C16

活动内容和形式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证幼儿游戏时间。教师尊重幼儿主体地位,支持幼儿参与一 日生活中与自己有关的决策, 自主 选择游戏材料、玩法和同伴,能抓住幼儿感兴趣或有意义的话题和情境,采用小组或集体形式开展讨论,鼓励幼儿表 达观点、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拓展提升日常生活和游戏中的经验。活动中幼儿主动探索、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 的机会较多,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思维品质。活动内容丰富,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领 域有机整合,不片面追求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学习和发展。关注幼儿发展的连续性,促进幼小衔接

B7

师幼

互动

C17

情感氛围

保教人员保持积极乐观的情绪状态,对待幼儿态度亲切,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教师积极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 围,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自信从容、情绪稳定,班级氛围良好。教师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幼儿的 情绪状态和变化,及时安抚并帮助幼儿调节不良情绪

C18

关注引导

教师注重观察和分析幼儿在一 日活动中的表现,不急于介入或干扰幼儿的活动。根据一段时间的持续观察,对幼儿的 发展情况和需要做出客观全面的分析,提供有针对性地支持。教师注重引导幼儿通过绘画、讲述等多种方式对自己经 历过的游戏、阅读图画书、观察等活动进行表达表征,通过一对一倾听、开放性提问、推测、讨论等方式,尊重和回 应幼儿不同的想法和问题,支持和拓展幼儿的学习

B8

家园社

共育

C19

家园沟通

幼儿园与家长建立平等互信关系,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幼儿在幼儿园和家庭的情况,分享幼儿的成长与进步,通报 与幼儿相关的重大决策。每学期至少开 1 次家长会,教师与每位幼儿家长每月沟通不少于 1 次。有正常渠道听取家长 意见,采纳合理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处理结果。建立健全家长开放日、家长委员会等工作机制,让家长有机会体验 幼儿园的生活,参与幼儿园的管理监督。家长对幼儿园的满意度达 85%以上

C20

家园社协同

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机制,通过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 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探索利用社区的自然、社会和文化资源,开展保教活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基本要求

A4

环境

条件

B9

园所

规模

C21

班级规模

 

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B10

园舍

场地

C22

空间设施

生均建筑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相关规定。空间布局合 理。各类设施设备安全、环保,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方便幼儿使用和取放

B11

玩具

材料

C23

玩具与活动器械

玩具与活动器械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玩具以低结构材料为主,种类丰富多样,数量充足,符合幼儿发展水平和多样化 的发展需求,并及时调整更新

C24

图书配备

配备的图画书生均数量≥10 册,每班复本量≤5 册。配备的图画书应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注重体现中华优秀 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特色。没有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和宗教渗透问题的图画书。无幼儿教材和境外课程

A5

队伍

建设

B12

师德

师风

C25

职业道德

将师德作为评价教职工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教职工爱党爱国、爱岗敬业, 对幼儿充满爱心。保教人员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无虐待体罚、歧视挖苦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无利用家长谋取 不当利益等师德失范行为

B13

教职工

配备

C26

资质

园长、专任教师须持证上岗。保育、卫生保健、安保人员培训合格。园长有五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幼儿园管理工作经 历。教职工开展年度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落实教职工从业禁止和准入查询制度

C27

数量

每班配备 2 名专任教师和 1 名保育员(或配备 3 名专任教师)。卫生保健、安保等人员配齐

B14

权益

保障

C28

劳动合同

幼儿园与聘任的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规范,内容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C29

同工同酬

公办园的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在工资收入、待遇等方面同等工作量享有同等权益,做到同工同酬。依法依规足额足 项为全体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基本要求

A5

队伍

建设

B15

专业

发展

C30

教研活动

制订合理的教研制度并有效落实,教研工作聚焦解决保育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注重激发教师积极主动反思,提高教师 实践能力,增强教师专业自信。园长能深入班级,了解一 日活动和师幼互动过程,共同研究保育教育实践问题。园长 与教师共同制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支持教师实现专业发展目标

C31

教职工培训

有教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丰富,实效性强。每位教师平均每个学年培训时间不低于 72 学时

C32

教师激励

树立正确激励导向,突出日常保育教育实践成效,克服唯课题、唯论文等倾向,注重通过表彰奖励、薪酬待遇、职称 评定、岗位晋升、专业支持等多种方式,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育人。园长善于倾听、理解教职工,善于发现每一 名教职工的成长进步。教职工有归属感和幸福感

A6

内部

管理

B16

办园

资质

C33

资质证照

 

取得办园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证照齐全

B17

财务

管理

C34

经费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有独立清晰账目,建立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不以任何名义收 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或变相克扣的情况

B18

招生

管理

C35

规范招生

幼儿园招生简章或广告报县级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内容符合相关政策,实事求是。幼儿入园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 试或测查。无提前缴纳学位费等违规招生行为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基本要求

民办园 附加  指标

B19

完善

法人

治理

C36

举办者资质

举办者资质合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资质合规

C37

法人治理结构

民办园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民办园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成员资质符合法定要求

B20

履行

出资

义务

C38

按时足额

举办者能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无抽逃出资、挪用办学经费

C39

落实到位

幼儿园法人财产权落实到位

B21

规范

经费

管理

C40

经费使用规范

非营利性幼儿园收取费用、资金往来均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营利性幼儿园收入应全部纳入幼儿园开设的 银行结算账户;无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情况

B22

遏制

过度

逐利

C41

无逐利行为

幼儿园未将资产上市;营利性民办园未接受上市公司投资,未将资产向上市公司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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