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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31F/202211-00017 组配分类: 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机构: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贵池区涓桥镇三友村村庄规划》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1-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贵池区涓桥镇三友村村庄规划》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10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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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贵池区涓桥镇三友村村庄规划(2021-2035)》由我镇委托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报批程序的要求,《村庄规划》网站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4日。在公示期间,如若有意见可向涓桥镇政府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一、规划范围

三友村行政管辖范围,村域面积884.39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33.38公顷,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外三友村村域范围,面积约851.01公顷,下辖乌冲、洗马埠、陈庄、里汪、洪佛冲、叶村、吴村、庙湾8个自然村。

二、发展定位

村庄分类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借力交通区位优势及自然本地条件,着力建设核心服务节点,将三友村打造成为镇村融合、绿色农业、绿色矿业的典范。

三、总体格局

1、农业空间

本次规划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落实本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同时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考虑农业集中连片、农用地复合利用特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139.36公顷,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166.80公顷。

2、生态空间

本次规划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护生物多样性,划定生态空间490.48公顷,均为一般生态空间,无生态保护红线。

3、建设空间

本次规划根据村域建设用地分布状况结合居民的村庄发展意愿,规避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建设空间158.85公顷。本次规划注重刚弹结合,在盘活存量用地的同时,预留村庄“留白”空间。在最终的建设规模及管控边界的划定上,规划与具体建设项目进行多轮校核,划定村庄建设边界82.18公顷。

四、产业发展

1、发展思路

以资源定主题、以主题定产业、以产业定项目

结合三友村特色资源条件,形成以田园、采矿、物流的三大主题,围绕三大主题确定产业基调——农业增效、工业培育、服务业激活,从而形成货车配套基地、小微创意产业园、矿产品一体化工程、农产品加工产业、特色养植产业、高附加值种植产业为主导的六大主导产业。

2、产业空间结构

立足三友村的产业资源和地域特征,结合乡村振兴的理论研究,从现状条件、总体功能需求出发,规划形成“一轴、四片”的产业空间布局。

“一轴”:指依托236国道形成村庄主要发展轴,联系各个自然村成为一个整体。

“四片”:综合服务片区,高效农业种植片区,休闲农业片区,工业发展片区。



表4.2 三友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166.72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39.3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490.4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

3.草地

本村草地0.22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1.59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5.24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79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4.48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等设施建设。

8.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52.07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9.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60.04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管道运输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45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1.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80公顷。主要用于宗教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2.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2.9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3.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27.08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4.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02公顷,主要为裸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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