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卓帆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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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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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702MA8PX2E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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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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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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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皖1702行审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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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我局依法对池州卓帆鞋业有限公司欠薪案立案查处。于2023年10月25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贵人社监令【2023】40号。根据调查核实,责令池州卓凡鞋业有限公司在限期内支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701486元,责令改正期间该公司支付钱红萍等66名劳动者部分劳动报酬合计300554.4元,仍欠钱*萍等66名劳动者工资合计:400931.6元,池州卓凡鞋业有限公司未全部履行改正义务。2023年11月24日我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贵人社监罚告【2023】40-1号,拟处罚款9000元,逾期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2023年12月4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贵人社监罚【2023】40号,决定罚款9000元,逾期未缴纳的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在规定的期限该公司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贵人社监履催(2023)40号。经我局催告后该公司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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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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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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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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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池州市人贵池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贵人社监罚[2023]40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中被执行人池州卓帆鞋业有限公司缴纳罚款9000元及加处罚款 9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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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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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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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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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80200328479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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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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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80200328479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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