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MB1B0461XL/202408-00026 | 组配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贵池区2024年第17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 文号: | 池政地农转﹝2024﹞31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贵池区人民政府:
你区2024年第17批次村庄(只转不征)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贵池区棠溪镇双合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4.1173公顷(耕地4.09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区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你区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四、你区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批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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