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407-00046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梅村市场监管所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辖区市场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避免市场主体因为未及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梅村市场监管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日常监管、微信群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广泛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尽快完成年报公示工作,告知年报公示的主体、期限、途径和方式、注意事项等。
二是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各类市场主体不按时完成年报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信用修复途径等,督促市场主体重视信用建设。
三是加强反诈宣传,鼓励群众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和“池州市场监管”掌上年报服务等正规途径进行年报,不点击不明链接,不轻信任何个人和机构,明确年报不需要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填写银行卡账号等信息,提高辖区群众反诈意识。
四是指派专人答疑、指导,帮助辖区内难以独立完成年报公示工作的市场主体按时完成年报公示,指导经营异常名录主体申请信用修复。
截至目前,梅村所辖区外资企业年报率已达100%,个体网报率超过50%,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均已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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