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MB1B0461XL/202406-00179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吕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基本农田和耕地加强核实的建议(第3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升金湖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升金湖保护区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湿地生态保护和水鸟资源保护方面等发挥重要作用,在2022年度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升金湖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但在升金湖保护地内存在一般耕地。
二、关于耕地恢复工作
耕地恢复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实践,它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以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自上而下开展“耕地恢复”工作,有一部分也是通过卫星图斑将这部分“过去的”耕地重新纳入现在的耕地范围,从而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的耕地数量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局结合您的提议认真研究吸收,对升金湖保护区内的耕地,会同有关镇街和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整改。
一是对升金湖核心保护区内的耕地,原则上引导有序退出;二是对升金湖一般控制区内和生态保护红线其他区域,现具有良好水利设施的耕地允许开展种植活动,不建议扩大种植,对于不适宜耕作的耕地,倡导采取异地恢复的方式开展耕地恢复工作,以免资源浪费。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耕地保护知识的广泛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树立耕地保护理念,增强依法依规用地的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中来。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月红 联系电话:05662816911)。
2024年6月12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区政府督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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