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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405-00083 组配分类: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阅读次数: 来源:安徽省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05-1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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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024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43306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脑11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24150例,死亡37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百日咳、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00%。

丙类传染病中除黑热病、丝虫病、麻风病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9156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10%。

5月正值春夏交接之际,气温升高,细菌、病毒和各类蚊虫活跃。此外,公众外出旅游、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活动增多,疾病的传播风险升高。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公众:注意预防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百日咳、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水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的发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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