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738926061m/202406-00149 | 组配分类: | 灾害处置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贵池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4号)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街道防指,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防指,区防指成员单位、区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长江水位持续上涨,预计今天池口站将超警戒水位,防汛救灾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市防指3号令精神,现发布贵池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4号:
一、根据《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贵池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各地防指要严格落实防汛三级应急响应,立即组织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各级责任人要按防汛责任制的分工要求迅速到岗到位。达到警戒水位后,每日对所负责的防汛堤段进行检查,认真记录当日水情、工情、巡逻抢险等情况,并及时上报。要按每公里10-20人安排一线民工上堤巡堤查险。预报达到警戒水位以上1米时,二线民工需做好一切准备,待命上堤。
二、要根据水情、工情和险情变化,及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按预案规定和要求,逐一落实预警、人员撤离、抢险队伍和抢险物料等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要把长江江心洲、外滩圩和沿河沿湖周边一般圩口特别是近年漫(溃)破圩口作为工作重点,把历史险工险段、崩岸区、新建工程、堤后有坑塘堤段等作为重点部位,加大巡查值守。对低标准堤防、闸站险工隐患等薄弱环节,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供电部门要主动与镇街对接,着力做好汛期电力保障工作。
四、要加强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密切关注长江汛情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工情等相关信息,保障信息畅通。从现在起,各类险情实行定时零报告制度,请各地防指每日上午8时前上报险情;重大险情、千亩以上圩口溃破必须随时上报。
此令。
池州市贵池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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