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404-00023 | 组配分类: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清溪街道举办“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4月29日,清溪街道举办社区“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会。司法所、平安办、信访办等相关部门和各社区综治负责同志(“法律明白人”)、调解员参加培训;清溪司法所长主持会议。
街道专职调解员通报了今年以来促进法治信息化平台和池州法格录入矛盾纠纷情况;从调解卷宗的制作和池州法格和促进法治信息化平台的同步录入、同步融合,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等三个方面开展了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对各社区每季度制作上报调解卷宗提出了任务和质量要求。
司法所长从四个方面开展了“法律明白人”专题学习培训。一是集体学习《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贵政办秘【2024】18号)文件;二是集体学习《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三是集体学习《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有关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生态环保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基本原则;学习《民法典》有关结婚、继承等法律规定。四是集体学习《池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学习了解掌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和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法律职业资格、法治宣传、村(居)法律顾问、行政复议、远程探视等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指引。
根据社区“法律明白人”分级培训的原则,会议要求,各社区在6月底前结合实际完成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任务。
清溪司法所
2024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