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4X7/202304-00087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总则
1.1 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按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预案编制目的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
2 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及水文气象
2.1.1自然地理
殷汇镇坐标东经117°21′,北纬30°28′;位于池州市区西南28公里处;北靠秋江、涓桥,东南邻梅街、梅村、牌楼,西接唐田、铜山(属铜陵飞地),行政区域面积154平方公里。
2.1.2流域概况
根据防汛灾害普查,我镇流域情况包括秋浦河流域、小流域包括龙舒河、牌楼河、红旗河、读山河流域;防汛风险较高,涉及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流域面积近200平方公里(见表1)。
表1 贵池区流域及河道特征值表
序号 |
流域名称 |
所属水系 |
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
河道长度(公里) |
山洪灾害类型 |
发生灾害次数 |
1 |
秋浦河 |
长江水系 |
100 |
29.6 |
溪河洪水 |
9 |
2 |
龙舒河 |
秋浦河水系 |
35 |
10 |
溪河洪水 |
11 |
3 |
牌楼河 |
秋浦河水系 |
20 |
1.5 |
溪河洪水 |
6 |
4 |
红旗河 |
秋浦河水系 |
8 |
3.2 |
溪河洪水 |
4 |
5 |
读山河 |
秋浦河水系 |
30 |
8.2 |
溪河洪水 |
2 |
2.1.3 区域内水文气象情况
2.1.3.1气候特征
殷汇镇属暖湿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丰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均无霜期255天,最长304天(2007年)。初霜多出现在11月中下旬,终霜在次年3月。全镇年平均气温为16.6℃,极端最高气温为40.8℃,出现在2003年8月1日;极端最低气温为-15.6℃,出现在1969年2月5日。
2.1.2.2水文特征
受华东季风、西南暖湿气流影响,境内降雨丰沛,全镇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480毫米。降水年际变化大,最大年降雨量2340毫米(2016年),最小887.7毫米(1978年),丰枯水年降雨量相差2.5倍。降水年内分配极不均,4~9月份降水占全年的69%。
殷汇镇境内主要有两大水系。一是秋浦河,为长江一级支流,起源于石台,流经我镇10个行政村,在城区池口汇入长江,全长 公里,流经我镇29.6公里。支流4条:龙舒河、牌楼河、读山河、红旗河。
2.2 社会经济情况
殷汇镇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23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020人,人口分布特点为“大分散、小聚居”。全镇总耕地面积4.8万亩,人均耕地0.97亩,农业以水稻为主,兼有茶叶、小麦、油菜、玉米、豆类等,农民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000余元。具体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详见附表1。
3 组织体系
3.1组织指挥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称镇防指)统一领导和组织全镇山防汛抗旱工作。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分别担任镇防指的政委、指挥长,镇政府分管水利的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公室、宣传、组织、农业、民政以及相关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信息监测组、调度指挥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查灾核灾组等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
各村、社区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负责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1-2个应急抢险队。
有防汛抗旱的自然村明确负责人及监测预警员。
镇防指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汪龙(镇党委书记)
指 挥 长:柯卫国(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左兴汉
副指挥长:鲍正新、耿胜利、王平、桂斌、王浩、邱梦颖、陆群
成 员:田俊(派出所所长)
孙涛(财政所所长)
何 芳(民政所所长)
张爱平(水利站站长)
杨盛标(党政办主任)
裴陪(文广站站长)
张勋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王 宏(供电所所长)
曹 杰(交警队队长)
方 亮(水利员)
曹 力(水利员)
3.2职责与分工
3.2.1镇防指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镇防指对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现行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3.2.2村级指挥机构职责
村级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雨量站、水位站的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3.2.3镇防指各工作组职责
根据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镇防指下设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各组(队)组成人员及具体职责如下(见表2)
表2 镇防指下设各组职责
组别 |
工作职责 |
调度指挥组 |
负责收集、审查、发送各类信息,掌握和记录气象部门传送的天气情况,及时接收视频和无线广播预警信息,雨情水情,接收险情报警及上报险情灾害等动态情况,负责各村工作组的防汛抗灾联络协调工作。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
信息监测组 |
负责制定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水毁抢修计划方案和技术指导,负责水库、山塘、河道等工程巡查和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提出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及水利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 |
人员转移组 |
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安全转移。 |
后勤保障组 |
负责抢险车辆、应急工具及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工作人员和受灾人员的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灾工作组、慰问团,配合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和洪水围困群众转移临时安置及灾民主要食物生活必需品筹措与供应。 |
应急抢险队 |
对被困人员实施紧急救援,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抢险、抢修。负责河道应急清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灾区卫生防疫。 |
查灾核灾组 |
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
4 监测预警
4.1监测预警方案
监测预警工作由镇防指信息监测组通过自动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4.2监测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所辖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监测设施的作用。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实时状况及其变化情况。
汛期,尤其是在防范强降雨的过程中,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雨量、水位的监测,并向镇防指报告相关情况。有自动监测设施的应纳入监测平台实时报送。无自动监测设施的或自动监测设施出现故障时,由所在村每日8时报送1次;强降雨期间,每日8时、18时各报送1次;特殊情况下频次增加报送。报送可采取短信、电话、传真、办公系统等方式。
4.4河道水位临界值
当河道水位涨至准备转移临界值时,沿河各村和单位按照各自责任范围加强巡查、开展警戒,禁止涉河作业,做好转移准备。当河道水位涨至立即转移临界值时,沿河各村要立即组织危险区人员安全转移。
4.4.1秋浦河
当秋浦河殷汇大桥水位观测点达到警戒水位时,为准备转移临界值。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
表4 秋浦河水位特征值
殷汇站水位 |
设防水位 |
警戒水位 |
保证水位 |
m |
14.5 |
15.5 |
17.0 |
4.4.2龙舒河
当龙舒河石城黄庄大桥水位(观测点1)、长庄王生超市水位(观测点2)、龙庄龙溪大桥水位(观测点3)达到警戒水位时,为准备转移临界值。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
表5 龙舒河水位特征值
站点名称 |
观测点1 |
观测点2 |
观测点3 |
警戒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保证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4.4.2牌楼河
当牌楼河马草深村西山尾大桥水位(观测点1)、杨桥村兰山大桥水位观测点(观测点2)达到警戒水位为准备转移临界值,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
表6 牌楼河水位特征值
站点名称 |
观测点1 |
观测点2 |
警戒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1.0米处 |
保证水位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距河岸堤防顶 0.2米处 |
4.5水库大山塘水位临界值
全镇共有12座小(2)型水库,总库容254.6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60.2万立方米。
各水库堰顶高程、汛限水位、设计水位、校核水位(详见水库抢险预案),各大山塘汛限水位根据山塘工情控制在溢洪道底部高程以下1-2米处。
当水库、大山塘达到设计水位时,为准备转移临界值,各有关责任人要做好受威胁区域人员的转移准备;当水库、大山塘达到校核水位时,为立即转移临界值,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组织水库下游受威胁区域人员安全转移,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通报情况。
为蓄滞洪水,削减洪峰,降低水库自身风险,缓解下游防洪压力,各水库均应设置汛限水位,汛限水位的设定由镇水利站提出,镇防指批准发布。各地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汛限水位控制运用水库。当预报有连续强降雨时,各地要提前24小时将水库水位降至汛限以下,留出防洪库容。强降雨期间,应控制好水库下泄流量,确保水库自身安全,尽量减轻下游防洪压力。
4.6 预报预警
4.6.1预警发布
根据确定的预警指标和实时降雨、洪水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监测预警系统的预警信息由镇防指办公室发布。气象预报由镇党政办负责;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镇水利站负责;滑坡和地质灾害预报由镇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各有关村和单位应及时向辖区内受山洪威胁的对象转发预报和预警信息。
群测群防的预警信息由各村(组、企业)及时发布。
建立流域上下游相临行政区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上游行政区的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通报下游行政区。
4.6.2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4.6.3预警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河道(水库)水位急剧上涨,接近或将超过警戒水位(设计水位)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6.4预警程序
一般情况下,汛情灾害预警信息由镇级防指发布,按照镇、村、组、户的次序逐级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人。
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发布预警,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6.5预警方式
镇防指通过短信、电话、微信、QQ、预警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村组(企业)通过锣(号)、手摇警报器、高频口哨、电话、对讲机、预警广播等形式发布预警信息。
5 转移安置
5.1转移原则
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人员,在遇到强降雨、高水位时,应转移至安全区。转移工作应遵循就近、有序、快速、安全的原则。具体工作中应先转移人员后转移财产,先转移老弱病残人员后转移一般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转移警戒区人员。
5.2转移方式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企业)、组干部层层包保负责的办法实施。
转移方式应以有组织地集中转移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分散转移的方式进行。转移对象应服从转移命令和包保责任人的管理,包保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户应各自为战,就近安全转移。
5.3转移要求
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要对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行经常性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汛期,镇防指对本辖区人员转移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人员转移安置台账。在发生强降雨时,包保责任人须在岗关注,随时准备转移人员。接到转移指令,或发现山洪征兆时,立即组织人员安全转移。
5.4安置要求
人员安置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安置方式可因地制宜地采取借住公房、学校、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式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应选择在居住地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崩塌、滑坡迹象的山丘、台地。集中安置点要配备饮用水、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和基本医疗保障。
山洪灾害发生后,各地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查看,确认安全后,组织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6 抢险救灾
6.1 保障措施
6.1.1明确责任
汛前,山洪易发区村、企业要组织划定危险区,明确各站点监测、预警人员,落实包保责任人,对受威胁的人员实行网格化包保,编制人员转移方案,明确预警指标、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6.1.2汛(旱)前检查
汛前,镇防指组织的村组(企业)对所辖区域的监测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排查,掌握受威胁人口数量、户数、耕地面积、房屋、固定资产等信息,填写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确定包保责任人。对水利工程、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
6.1.3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抢险队员、抗旱服务队员及有关人员开展汛(旱)前培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防汛抗旱责任单位应开展不同类型的汛(旱)前应急演练。
汛前,各地各单位应将转移路线、转移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山洪灾害危险区所有住户。应制作警示牌和标志牌,标明危险区、安全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标识牌设置要合理、全面、醒目、易懂。应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6.1.4队伍准备
汛前,各村各单位根据实际,组建适应需求的应急队伍并登记造册。应急抢险队主要由山洪易发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镇政府组织20人(具体名单见附表4),各村均要组建10-15人的抢险队。镇级应急抢险队服从镇防指调遣,主要承担对防汛抢险设备要求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各村各单位应急抢险队必要时服从镇防指调遣。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骨干力量。视汛情、险情发展,镇防指向区防指报告同意后,商请区人武部给予支援。必要时通过区防指向市防指、省防指申请调动部队支援。
镇防指要主动联系水利、应急、气象、交通、农业、环保等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汛前,镇防指要对各级责任人和监测、预警、抢险等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6.1.5物资准备
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
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村、重点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抢险队员配照明设备一套,铁锨一把。
镇级物资的调拨由镇防指下达调拨令,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电话调拨,用后补办手续。各村应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根据镇防指的调拨指令及时调拨。
进入紧急防汛期,各村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镇财政预算每年安排防汛应急经费,用于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上级下拨的特大防汛经费应及时安排,专款专用。
6.1.6通信保障
各村应落实专人负责电话、传真、办公网络等防汛通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汛前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保持全天候正常使用。
各村应编制防汛所涉及单位及个人防汛通信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对关键部门及关键人员要明确多种形式联系方式。
通信管理部门应优先保障利用公网建立的防汛指挥调度通信系统正常运转。
6.2 抢险救灾
险情发生后,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一般按以下程序开展抢险救灾。
①紧急疏散位于危险地带及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安排好灾民日常生活。
②做好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卫生防疫。
③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④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通信、交通、供电、供水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⑤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
6.3工作纪律
6.3.1服从统一调度,听从指挥
各级领导和责任人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科学决策,防止决策失误、工作延误。各有关单位要履职尽责,积极配合,搞好服务。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抗洪救灾大局为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敷衍搪塞、临阵退缩。
人员转移须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乡镇干部必须亲临一线,现场指挥群众撤离安置、包村干部包保到人,确保灾民不掉队。二是受灾群众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条件按照指定转移安置计划命令执行。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措施。三是未受灾农户或受灾较轻的灾民户应按照统一安排妥善安置受灾严重农户的衣食住行等,不得推诿扯皮,拒绝灾民进住。四是在转移安置过程中,对不履行职责的干部和拒不执行安置的农户追究责任,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6.3.2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
认真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不得空岗、离岗,做到各单位24小时有人值班,所有险工险段和洪灾易发区24小时有人值守。
6.3.3准确核查灾情,如实上报
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核查灾情,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灾情,不得随意对外发布不准确的灾情信息,禁止造谣、传谣。
6.3.4管好救灾款物,及时发放
对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物资和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确保及时、全部用于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
6.3.5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
加强对抗洪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险工弱段险情处置、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要跟进监督、核查,确保险情处置及时有效、措施得当,款物发放手续完备、公平公正。对于推诿扯皮、贻误战机、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对于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灾情的,对于贪污、私分、挪用、截留、滞留救灾款物的,对于假公济私、偏亲向友等滥发救灾款物的,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严肃问责,为抗洪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
6.3.6维护社会秩序,严惩犯罪
提高警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制止危害行为,严厉打击阻碍抗洪救灾、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6.4抗旱响应措施
明确保供水、保灌溉措施,饮用水困难群众应急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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