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403-00062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4年梅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核查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省、市、区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根据《2024年贵池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核查工作方案》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3月15日起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2017年以来市级以上层面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核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回头看”主要内容
中央层面(3个):2017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3个。
省级层面(15个):2018年省环保督察督查信访件12个;2019年“三大一强”省级交办问题2个;2023年池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省级交办问题1个;
市级层面(11个):2020年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排查问题5个;2021年市级再排查再整治发现问题3个;2021年节能减排减污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交办问题2个2023年池州市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市级交办问题1个。
二、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5日
三、工作方式
(一)全面核查。中央、省、市、区层面交办的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由各单位对照问题核查清单(见附件1)分别逐一到点开展“回头看”,各单位要对照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自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关联性、衍生性等问题;防止问题整改反弹、回潮,切实巩固工作成效。
(二)问题整改。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单位要积极主动按照相关标准完成问题整改;对照梅街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问题核查清单,切实要加强排查提高站位意识,形成问题整改工作合力,确保问题整改按时保质完成。
(三)督导督办。建立镇级领导联系村居督导机制(见附件2),采取现场督导督办和听取汇报的方式,督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各联系村组长对所联系村居现场督导不少于2次,对标注为“重点”的问题要重点督导,对排查、整改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提醒、警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镇各有关单位,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本次“回头看”专项核查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集中力量,核查人员要深入细致开展核查,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各有关单位在本次核查中对整改标准不高、整改不彻底的点位,须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照片、视频资料等留存,并报送镇生态环境站。
(三)保持常态长效。各村居镇有关单位要常态化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建立问题整改包保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问题“回头看”,原则上各村居每月对辖区所有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镇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对部门所有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复、反弹。
(四)严格考核问责。专项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将纳入村居年终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力度,对因核查工作不深入、不全面、不仔细而出现重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或因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市级以上检查发现整改不彻底、反弹反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