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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405-00031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设施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设施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2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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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贵池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字[2024]23号)精神,现将我镇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梅村镇反映,联系电话:44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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