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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718E/202405-00031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设施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的公示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设施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的公示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2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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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贵池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字[2024]23号)精神,现将我镇设施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梅村镇反映,联系电话:4472001
梅村镇农业设施补助面积审核统计表公示(1).docx【13.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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