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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问答式解读】5个问答,带你了解梅龙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13
【问答式解读】5个问答,带你了解梅龙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3 18:58 来源:梅龙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梅龙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民众较为关注的问题,街道党政办梳理了“五问五答”,一起来看看: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答:两节临近,为切实做好我街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此通知。

二、什么叫动物、动物疫病、动物防疫?

答: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

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动物防疫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

四、动物防疫遵循什么方针?

答:动物防疫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

五、有关动物场所的防疫条件是什么?

答: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生产经营区域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有关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病原检测设备、检测能力和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

政策咨询机关:梅龙街道畜牧站

解读人:钱汉志

联系方式:0566-487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