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70A/202404-00054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通知 |
名称: |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新建房屋验收参照标准
1、面积控制要求
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大额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
2、选址要求
危房改造选址原则上在原址重建,确需重新选址的应避免在沟塘边、低洼或软弱地基上建设。
3、基础要求
危改房基础应根据房屋荷载情况、相关规范规定的房屋降沉要求等选择毛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基础设计承载力要求。
4、墙体要求
(1)布置完备,在平面、竖向与门窗洞口形成围合空间;
(2)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安全性要求,无竖向歪斜;
(3)新建房屋墙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
(4)表面平整,有防水防潮处理措施,外墙勒脚做防水处理高度不低于0.6米。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干净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进行勾缝处理。
5、门窗要求
(1)根据使用需要合理设置门窗,玻璃、窗扇、门板等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门窗洞口顶部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过梁,门窗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
(3)安装到位(门不能安装卷闸门),门窗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门窗框与洞口边缘连接紧密、抹灰平整,窗台表面处理平整。
6、梁、现浇板的结构要求
(1)达到设计、施工规范及设计承载力要求;
(2)表面平整,截面尺寸准确,梁的挠度变形及柱的垂直度符合相关规定。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无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明显裂缝、孔洞、腐蚀、虫蛀等现象。
7、楼板要求
(1)达到相关设计、施工规范及设计承载力要求;
(2)表面平整,无明显的竖向挠度变形、裂缝。当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板时,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不得有露筋、蜂窝、空洞、夹渣、疏松等现象。
8、屋面要求
(1)围护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
(2)屋面结构安全可靠,屋面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无漏雨、渗水现象;
(3)采用坡屋面时,瓦片铺设整齐、匀称,粘贴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平直。当屋顶存在掉落灰土、烟尘等隐患时,应采取隔层措施,隔层结构安全、构件完备和平整洁净;
(4)采用平屋面时,屋面找坡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找坡面层平整,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9、其他要求
(1)室内地面应硬化,硬化层密实、平整;
(2)室内电线使用线管或线卡,合理布置线路及电器插座,严禁乱拉乱扯,保证改造后的用电安全;
(3)安全饮水要有保障;
(4)设置独立卫生间或无害化厕所,做到人畜分院;
(5)房屋改造完成后,原有危房要予以拆除。
(二)修缮加固验收参照标准
1、加固改造及修缮应科学合理并结合实际。
2、结构体系不完整(硬山搁檩,俗称墙抬梁)的土木、砖木结构房屋必须增设钢柱及三角形屋架代替硬山搁檩承重,两端屋盖房架处设置剪刀型支撑,各节点处根据实际采用扁铁、扒钉进行连接,增加节点的稳固性。
3、结构体系完整的土木、砖木结构房屋两端屋盖房架处设置剪刀型支撑,各节点处根据实际采用扁铁、扒钉进行连接,增加节点的稳固性。
4、屋面损毁较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进行更换,材料原则上使用琉璃瓦。
5、房屋完成加固修缮后还需做好墙角防水,疏通房前屋后排水沟。
6、加固过程中要对房屋局部的其他质量问题一并进行修复处理,同时,根据实际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亮化、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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