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403-00068 | 组配分类: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2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2月(2024年2月1日0时至2月29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种63734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猴痘14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4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22531例,死亡44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梅毒、肺结核、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24%。
丙类传染病中除风疹、麻风病、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6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5种41203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01%。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天气多变,此时又正值开学季,师生陆续返校,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增加,容易给呼吸道及肠道传染病的流行与传播创造有利条件。此外,随着春季来临,布鲁氏菌病的传播风险有所增加。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广大居民,注意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病和布鲁氏菌病等疾病的发生。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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