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723Q/202203-00166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标题: | 贵池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人物同防,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员摸排管控,按要求依法规范管理,规范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构建免疫屏障,组织疫苗接种。全区设置38个新冠疫苗接种点,其中临时接种点10个,常规接种点28个,累计接种48万人。疫情防控成效明显,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场主体发展态势猛进。坚持“敢闯敢试、 敢为人先”理念,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金牌店小二”。积极承担全市“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等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力开展企业开办等“四项提升行动”,创新推出企业开办“6210”和个体办照“秒批快办,立等可取”服务,打造出了“贵池样板”,激发了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个人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最多跑一次”达100%,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9240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41.03%。
(三)推进便利化政务服务。高标准建设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配备无人值守工作台、自助存取柜、商事一体机、自助服务综合一体机等10台自助服务终端,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社保查询及证明打印、营业执照打印等自助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公众参与方面,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采用书面征求、座谈会、协商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专家论证方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在风险评估方面,组织有关专门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风险评估。突出民主集中原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1年共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9次,作出的决策涵盖全区工作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
(二)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从严从紧实施合法性审查,明确区政府依法定职权作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涉及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合同协议审定,必须通过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区司法局双重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后,方可提交本单位相关会议讨论决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时,均要求区司法局负责人全程参与,并充分发表法律意见和建议。2021年,区司法局共审查政府重大决策事项4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3份。
(三)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区从科学界定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定位入手,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民商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区政府共聘请8名在全市均有较高水准、较大影响的专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区直部门及镇街道均已聘请法律顾问。所有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要求法律顾问参与甚至提前介入,确保决策合法性。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文件精神,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人员、编制整合,在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和市场监管等四个部门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在镇街道组建城管执法中队,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根据省、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全区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均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将影像资料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此外,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经过合法性审核,坚决守住法律底线。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启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通过率位列全市第一。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政府守信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公务员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全区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严格履行招商引资政策,根据各招商项目的建设和进展情况,切实兑现对企业的相关承诺,确保政府诚信守诺。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贵池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聚焦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接受质询,认真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区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情况纳入“两个责任”监管系统,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开展季度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推动各单位党组织及第一责任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开展“四下基层”信访攻坚,化解信访积案98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研判预警机制的意见》,根据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影响大小、调处难易程度等情况,实行三级预警,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及时处置,防止扩大、激化。扎实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突出抓好涉及疫情及复工复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21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578起,成功化解3524起,复杂疑难纠纷102起,调解成功率为98.5%,共计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搬迁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投入15余万元升级改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出台《贵池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今年以来,全区村(居)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3400多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20多件,矛盾纠纷化解1300余件,举办法制讲座660多场,不断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规范行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区社会执业律师队伍达到61名、公职律师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4名,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各类案件3491件,队伍和业务规模不断壮大。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力量,坚持每一起案件确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承办,案件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运用调解、和解、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加大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力度,对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原具体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021年度,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所有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结案,配合上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今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6件;自5月份以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选干部用干部突出能力要求,重点看是否善于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谋划发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强化干部法治教育,引导干部重规则、讲诚信、守法纪,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一切按规矩办,有规矩必须办”的思想自觉。不断健全依法办事、依规则办事的制度,大力实施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建立简洁高效的扁平化工作机制,提升干部在法律规则边界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学习统计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党校各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学习安排中明确将宪法法律列为必修课,尤其是针对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着重安排基础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等方面专题,努力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充分利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和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线上学习。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要求,在干部任职前,进行法律知识书面测试,全方位考察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将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和督促落实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书记、区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开展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督查,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督查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查,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预期进展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还不够均衡,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拓展,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究其原因,一是少数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基层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不能有效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健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强化执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推进“证照分离”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智能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化”、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商会协会准入“便利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深入开展重大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保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制度。严格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适时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杜绝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专栏。深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工作。
(五)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行政机关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平台。
(六)强化法治宣传培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推行每周一次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托市委党校、区委党校,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讲座,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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