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00328474XE/202401-00025 | 组配分类: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公安分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二、实施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窗口,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各派出所户籍业务窗口。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条件
(一)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二)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的。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六、所需材料
1、到期换领:本人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2、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旧的居民身份证;
3、丢失补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收费标准: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九、咨询电话
0566-2318268
十、监督电话
0566-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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