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民办幼儿园,区幼教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2] 101 号)精神,深入推进“安心托幼暖民心工程,规范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以下简称“托班”)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贵教体基〔2023〕39号),区教体局成立评估认定工作组于8月7日至8月14日对已申请开设2-3岁托班的公民办幼儿园和已经开设2-3岁托班的公民办幼儿园进行了现场评估认定,现将开设2-3岁托班的公民办幼儿园名单公布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5所)
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祥云路幼儿园
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江口幼儿园
贵池区高坦中心幼儿园
贵池区梅龙中心学校幼儿园
贵池区唐田中心学校幼儿园
二、民办幼儿园(22所)
贵池区红缨西湖家园幼儿园有限公司
贵池区观湖幼儿园
贵池区金凤凰幼儿园
贵池区红光幼儿园
贵池区河滨幼儿园
贵池区徽商四季花城幼儿园
贵池区水木清华幼儿园
贵池区青峰幼儿园
贵池区小神童幼儿园
贵池区华邦阳光幼儿园
贵池区启蒙树幼儿园有限公司
贵池区清溪绿城幼儿园
贵池区城北花园幼儿园
贵池区毓秀苑幼儿园
贵池区汇景幼儿园
贵池区新城明珠幼儿园
贵池区金碧秋浦幼儿园
贵池区畅蕾英伦城邦幼儿园
贵池区书香名邸幼儿园
贵池区乌沙新区幼儿园
贵池区殷汇老街幼儿园
贵池区马衙大路幼儿园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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