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62W/202311-00008 | 组配分类: | 环境综合防治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水污染防治】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对2023年度农村环境治理四项工作开展验收评估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确保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文件要求,2023年10月,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先后到中梅村、建华村等11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四项工作验收评估。
评估组根据2023年度全区实施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村名单,对照验收评估指标要求对相关行政村进行逐一进行现场核查,详细了解任务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等情况;同时根据验收评估办法要求整理收集相关台账资料。
通过实地查看,评估组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四项工作是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有力抓手,各任务村要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农村环境治理带来的实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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