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贵池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需要,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研判起草过程
9月初。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起草本通知,该方案由梅村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会同住建、民政、教育等部门,会商草拟方案。2023年9月14日经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审核修改后审定印发。
三、检查范围
1、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2、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3.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
4.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5.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
6.对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市场。及时将执法情况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
7.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
8.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9.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医院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按上述要求进行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咨询渠道
群众可通过当面询问、电话咨询等方式对该方案内容进行了解咨询。
当面询问地点:梅村镇人民政府1楼办公室(党政办);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00。
电话咨询:联系方式:0566-447200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00。
五、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主要内容
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围绕重点任务,组织城建、市场监管、工办、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以及教育、卫生健康、民政等相关部门和村(居),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进行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对各村(居)、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七、工作保障
成立梅村镇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村(居)、有关部门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各村(居)、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村(居)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解读科室:梅村镇安委办
联系人: 姚思杰
联系电话:0566-447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