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404-00064 | 组配分类: | 控辍保学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梅街镇2024年度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失学辍学标准和范围
失学是指从未在义务教育学校上过学并注册学籍或小学教育完成后未接受初中教育并注册学籍。判断标准是有我镇户籍的年满6周岁不满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日期以控辍保学台账核查时所在学年度的秋季学期入学年的8月31日为截止时间,在我镇和全国学籍系统中没有查询到中小学在校学籍或初、高中毕业学籍;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和申请延缓入学的除外。
辍学是指在我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中途无故不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疑似辍学,在无正当原因的前提下,从学生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第二个阶段是辍学,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判断标准是有我镇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籍(含我镇户籍和外省户籍),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在籍不在校的学生。
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
每年10月15日前,梅街派出所提供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与我镇学前和中小学学籍系统进行比对、查询,建立无学籍人员名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要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籍和实际在校生进行核对,建立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和籍在人不在名册。
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镇分管人员要协调扶贫部门和残联部门将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籍在人不在名册与扶贫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残疾人信息进行比对,准确标注各类名册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残疾学生信息。
对省内其他市、县(市、区)、镇街或省外发来的控辍保学协查函,要纳入以上名册或单独建立名册。
三、建立台账分类核实
各中小学要逐级将义务教育学校核对出的无学籍人员、籍在人不在名册(不含经核实已在其他学校就读的)汇总报镇,镇政府将汇总无学籍人员和籍在人不在名册,形成全镇疑似失学辍学人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通过学籍系统控辍保学数据库下发。
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部下发的《辍学学生分类标准》(见附件),组织对疑似失学辍学人员进行逐个核实,分为需要劝返(A类)和不需要劝返(B类)两大类18小类。对于标注为B类“不需要劝返的人员”,要逐人严格把关,并提供客观、详实证明材料;对于标注为A类“需要劝返的人员”,要加大劝返工作力度,直至全部销账。核实工作要责任到人,并在控辍保学台账中实名登记有关信息。
四、动态更新学籍信息
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学生监护人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等信息;中途转学的和人在籍不在的要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做到人籍一致;无正常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应及时标记为“疑似辍学”,“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学籍系统自动将该生信息标注为“辍学”;学生返校复学后,须及时在学籍系统中更改学籍状态。
对就读无学籍学生要及时补录学籍,对人籍不一致的要督促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身份信息有误的要及时更改或通报梅龙公安分局。班主任每天要记录无正当原因未到校学生名单,连续五个工作日未到的,须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更新学籍信息。
五、统筹核查分类劝返
失学适龄儿童少年首先由户籍所在社区、村居组织核实劝返,有学籍中途辍学适龄儿童少年首先由学籍所在社区、村居组织核实劝返。对核实后确认学生流动到社区、村居的,由镇统一将台账划转到流入地核实劝返;确认学生流动到省内其他市、区、镇街的,由镇协调核实劝返。
六、科学制定复学方案
镇分管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根据劝返复学学生基本情况、学业水平和健康状况,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精准施策,制定一人一案。
辍学一年内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并获得完成证书,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相关学校接受教育;辍学时间超过一年的,可短期单独辅导后编入相应年级和班级;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劝返复学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在外务工且年满16周岁但学籍还在义务教育学校的,经实地劝导不愿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可由学籍所在学校实行远程视频送教。
七及时开展劝返复学
各中小学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天内完成对照学籍逐一核对返校工作,对未返校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原因。对无正当原因未及时返校和确认失学辍学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就读;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镇、村(社区)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
八、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要根据复学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和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个人专长等情况,因材施教。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控辍保学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防脱贫出列后适龄儿童少年再度失学辍学。
要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挖掘学生学习潜力,提高学习能力。要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关爱每一名学生,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确保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九、重点关注特殊群体
做好残疾儿童就学工作,各中小学要联系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档案,做到一个不漏;对送教上门的,要因人施策,原则上每周上门不少于1次,确保送教有效果。全面了解重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及时安排具备复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建立留守儿童工作台账,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安排专人予以帮助指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重中之重,确保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
十、落实教育精准资助
镇级要全面贯彻教育扶贫和资助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教育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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