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科室:殷汇镇安委办
联系人: 张震宇
联系电话:17756678062
一、出台背景
为吸取银川市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委办《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的通知》(皖安办〔2023〕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传达省、市、区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池州市贵池区《关于印发贵池区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贵安办〔2023〕7号)文件要求,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二、研判起草过程
该方案由殷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住建、民政、教育等部门,会商草拟方案,经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审核修改后审定印发。
三、检查范围
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4个环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链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禁止使用50kg);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未规范配备灭火器和灭火毯。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5.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参加或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16.餐饮、校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规用气、用火、用电。
17.餐饮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未保持畅通。
18.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配置不符合国家标志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19.学校、民政服务机构、医院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按上述要求进行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20.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咨询渠道
群众可通过当面询问、电话咨询等方式对该方案内容进行了解咨询。
当面询问地点:殷汇镇人民政府1楼207办公室(党政办);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
电话咨询:联系方式:0566-431520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五、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殷汇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名单附件: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二)压实地方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居)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四)严格信息报送。请相关部门单位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并及时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七、保障措施
1、强化工作统筹,压实责任落实。积极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密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燃气用户进行隐患整改,并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查,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2.强化业务能力,抓细监督要求。加大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宽松软等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网络媒介、宣传页、新媒体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