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5578005156/202309-00007 | 组配分类: | 突发环境事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3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位于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林地保育区内,池州市顺檀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私自取土新建池塘、私建大棚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3年4月以来在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平天湖湿地管理处巡查发现平天湖国家湿地公园林地保育区内,池州市顺檀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私自取土新建池塘、私建大棚等问题,已违反《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 、清溪街道办事处
三、重点措施
1.责令拆除违章搭建,恢复土地原貌,清理现场垃圾,撤除养殖设施 。
2.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清理到位,恢复自然生态环境。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拆除违章搭建设施,恢复了土地原貌,现场垃圾已清理到位,撤除了养殖设施。
2、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共3个工作日)向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0566-2717617;电子邮箱:569053767@qq.com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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