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MB1B0461XL/202304-00239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负责人解读】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志松解读: 池州市贵池区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池州市贵池区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我区“三类土地”处置,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究,在近年来我区“三类土地”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池州市贵池区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池州市贵池区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我区2020年“三类”地处置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针对《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的细化实施措施,优化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自2022年9月底,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着手《行动方案》的谋划思考工作,对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池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经多轮修订完善,编制形成《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修改意见。2022年10月12日,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科室意见。期间,我局未接到有关修改意见。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结合有关意见和建议,经审签,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并报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反馈了法制审查意见。
(四)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处置率目标确定在25%、20%;增加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目标。新增建设用地批准后,1年内供地率达70%,2年内供地率达90%。
五、主要任务
摸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底数、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和再开发规划编制、明确处置要求、实施分类处置、落实工业用地全过程监管5项任务。在《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工业低效土地分类处置措施和具体路径,探索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完善工业用地分割、合并转让制度等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实施工业项目“双合同”监管,按照“谁签订,谁监管”的原则,落实项目“双合同”监管职责。
六、创新举措
从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政策、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加强督查调度4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持续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围绕阶段性工作和目标任务,动态更新台账和处置清单,进行调度通报。
解读机关: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科室: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组书记 局长 刘志松
咨询电话:0566-281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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