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8575/202306-00074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防御预警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时间:2023年6月16日 |
灾害预警〔2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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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级别) |
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防御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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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根据气象部门信息:17日我区进入梅雨期,较常年(6月15日)偏晚2天。17到19日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并将出现短时强降水(40~60毫米/小时)和局地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雨量100~120毫米,局部150~200毫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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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 |
全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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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 要求 |
1.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防范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紧盯中小水库、山洪威胁区、地质灾害点、关键堤防、尾矿库、涉山涉水景区、临崖临水公路、水上交通等重点部位,提前转移危险地区人员,上游水库泄洪、水电闸站放水及时向下游镇街通报。 2.提醒群众关注短时临近预报预警,防范短时强降水和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对户外作业、交通出行的不利影响,做好雷电和大风防御工作,强降水期间禁止钓鱼、涉水作业等活动。 3.严格执行汛期工作纪律,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队伍、物资等及时到位,确保快速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险情灾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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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应急局,区委办、区政府办 抄:各镇街、管委会,区防指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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