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802MB1B0461XL/202306-0013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11:26
【字体大小:

陈守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建议的提案》(第10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2019〕212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于2020年4月启动区贵池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通过三年的时间,目前已完成了全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外业权属测量调查、建库等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成立组织。2020年6月17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贵池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20〕34号)文件。成立了由副区长担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建、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及各镇街政府为成员的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切实履行分工职责,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精心设计,公开招标。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4月对贵池区16个镇街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标段进行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5个标段承担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

三是分工协作,狠抓落实。在区房地一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开展全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镇街和相关单位开展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地籍、房产测量以及权属调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农民住房规划方面进行认定和处置等工作。

四是严格调查,规范操作。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方案》《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规定(试行)》程序,稳妥有序推进工作。

五是统一调度,整体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高。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镇街主导,部门协同,按周调度,整体推进的模式,区政府不定期召开房地一体调度会,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逐级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提高成果确认和登记发证率。

二、项目完成情况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0月15日邀请省厅专家对《池州市贵池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专家组对该项目最终的成果内外业核查,最终专家组认为该项目调查成果满足设计书要求,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成果质量合格,通过验收。

全区完成16个镇街、178个行政村(社区)、133907宗地地籍调查工作,实现调查全覆盖;截至目前,完成133907宗地数据建库、公示及资料输出工作、农户签章完成119543宗地,签字率达95.67%(其中属于城区规划范围内和列入拆迁计划范围等原因的宗地9321宗未计入应签字盖章宗地数)。

三、关于“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我区“房地一体”调查中“户”以户口簿为准,“户”内需分户分别确权登记的,由户籍主管部门给予分户或所属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符合分户条件证明材料。

四、关于群众办证主观意愿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镇街、村常态化深入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和农房一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培训会,强化政策指导,与技术服务单位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设立专班具体进村入户宣传,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报纸、广播、网络、展板等媒体,宣传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及做法,确保宣传到组、到户,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目前开展区、乡(镇)、村三级动员和政策宣传培训会10余场次,张贴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印制了政策汇编500余本。

五、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处置难度大问题。

区房地一体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拟定《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将为宅基地历史问题指明解决思路。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根据验收意见逐条落实整改完善工作,工作完善后数据库成果移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后续登簿发证工作。

(二)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登记资料审核,会同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进一步梳理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细化不具备登记发证类型的处置措施,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确保实现“应登尽登”。

 

 

感谢您对我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吴淑萍          联系电话:2816928)。

 

                                        (印章)

                                                                     2023年6月28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办室。

 

注:A表示类为年内能够解决办理事项,B类为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今年暂时无法解决,需要分年度实施事项,C类为目前难以完成或超出我区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