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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23L/202306-0002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贵池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贵池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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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池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贵池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池州市贵池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贵池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办公室  


                           202359


贵池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皖防办〔202310号)《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池防办〔2023〕10号)要求,安委办、消安办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区委及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坚决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易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贵池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先卫担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统战宗教、教体、科技经信、公安、民政、住建、文旅、卫健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见附件1)。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镇街、管委会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

三、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经营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大型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无水小区、新领域新业态等16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四、任务分工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合肥“4.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和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池安〔20235号)要求,紧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铁栅栏等重点风险情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摸底排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5月底前,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挂表推进;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2);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方面,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多业态混合使用的厂房、仓储,深刻汲取浙江武义“4.1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厂中厂”“园中园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厂房、仓储未经审批擅自分隔、出租,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违规搭建,以及存在的部分厂房、仓库分隔改建摄影棚、直播带货等新型隐患。对存在两种以上业态的厂房、仓库,由属地逐一登记造册,摸清风险底数,限期责令整改,切实做到问题闭环整改。各镇街管委会要及时上报企业登记表(附件7)。

大型商业综合体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在前期综合体消防达标创建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管理团队建设、网格责任细化、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落实情况。商务、教体、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深化八项工作措施,围绕管查灭要求,细化落实七项建设标准,持续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推动各商业综合体完善行政管理团队、技术管理团队和灭火处置团队建设,上墙公告场所部位的消防风险。9月底前,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回头看工作,逐个验收、逐个过关。

无水小区整治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安办、市消安办《全市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池防办〔20229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责任,对还未完成整改的11处无水小区(见附件5),各地要切实扛起责任,组织住建、消防等部门,对突出问题小区逐个测算形成维修费用清单,统筹协调解决维修资金来源,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医疗服务机构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北京“4.18”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立即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属地医疗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卫健、应急、消防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池消〔202386号)要求,立即开展排查检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登记造册、问题闭环整改。

高层公共建筑排查整治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对照设施类”“通道类”“管理类”“其他类四类突出问题情形,同步开展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锁闭,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消防车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以及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缺位、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及在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防火间距等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

其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统战(宗教、教育、民政、卫健、住建、商务、文旅、应急等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部署所属单位开展消防自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核查,建立完善单位底数、隐患清单。住建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3号)要求,对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排查处置房屋建筑、消防、电瓶车充电等安全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动火焊割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核查,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520日前)。各地、各部门精准评估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520日至9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5月底前,各级消安委要专题向党委政府作一次汇报。

(三)总结验收(921日至9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各地要健全完善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组织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等“三定期”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安委办、消委办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发挥,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攻坚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各地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攻坚行动方案请于520前报消安委办公室;5月份起,每月23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各有关行业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见附件4)并报同级消安办;9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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