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301-00065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准予延续池州硒泉水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山泉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通知 | 文号: | 贵水〔2023〕5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硒泉水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现做出决定如下:
池州硒泉水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山泉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于2019年1月9日予以批复,据调查,2022年1月9日,该项目取水许可已到期,前期因工程施工进度滞后已申请延期1年。现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输水管道铺设已建设完成,但因新冠疫情管控影响,致使项目设备及人员通行受阻,影响了项目投产进度。现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3号)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对该项目取水许可作出准予延续有效期1年,至2024年1月9日。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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