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金桥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审委办发〔2022〕42号文件)精神,强化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主要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人员履责情况和二级机构财务状况的监督管理,根据区委审计委安排,经贵池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3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金桥集团公司等7个主管部门(单位)将对其内部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部分二级机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内部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预防保护、评价鉴证和服务促进三大作用。区直各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的高度,充实完善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内部审计自我体检、自我规范、自我预警、自我修正的功能,推进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将各主管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审计项目开展情况、内部审计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部门审计工作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二、高标准完成本年度内部审计项目
(一)遵照计划落实任务
2023年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金桥集团公司等7个主管部门(单位)计划对29个下属二级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其中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1个、粮食企业经营情况审计项目1个。审计时间范围主要是2021年-2022年。各主管部门应在4月10日前安排好审计组人员,审计组成员以主管部门(单位)内审人员为主,审计组组长、主审均由主管部门(单位)人员担任,审计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单位)内审人员拟定。对于内审人员力量不足的可以由主管部门(单位)从协审机构选调人员协助审计,聘请协助人员所需经费由各主管部门(单位)自行承担。
(二)遵循准则认真实施
各项目审计组应严格遵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和《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开展审计调查了解、编制项目审计方案、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过程中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对象沟通;同时,要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对被审计领导人员和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审计发现问题给予公正的责任定性;对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形成《内部审计专报》,并抄送区审计局备案;原则上7月底前完成审计实施并完成代拟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各主管部门(单位)内审机构人员,要及时审理复核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代拟稿)及证据和底稿等,确保审计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法规引用恰当、定性准确。经审理复核后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各主管部门(单位)要及时发送被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有异议的,各主管部门(单位)内审机构要组织审计组对异议部分再次核实,核实无误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如实在审计报告中揭示审计发现的问题,列示审计发现问题清单,不得在审计报告中瞒报漏报。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积极与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接,发出移送处理书。此项工作原则上8月底前完成。
(三)揭示问题强化整改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正视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问题的整改,坚持揭露和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相结合,健全审计即时整改机制,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整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建立审计整改清单,实行对单销号制度,列出整改时间表,分阶段、按计划整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原则上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内部审计检查与监督
区审计局将进一步树立内部审计缺失就难以做到审计全覆盖的理念,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社会审计报告核查、通报讲评等方式,对各主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质量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我区内部审计工作质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接受区审计局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按规定及时报送内部审计工作备案资料。
附:贵池区2023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表
池州市贵池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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