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108-00066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镇直单位:
2021年1月以来,全区相继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吸取教训,积极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行动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梅村镇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翔
副组长:潘芳、江云龙、包文武、徐根楼、陶德浩、杨晓勇、徐新红、吴军阁、鲁庆凯
成 员:吴晓晨、张瑞、孙 雷、程 晗、孙丽娟、李承志、万国骏、王晓青、琚贻平、丁辉、张俊、刑 周、钟 飞
二、时间及任务分工
(一)、整治时间及步骤
自即日起开始至6月底,分2个阶段进行:
即日起至4月底为集中排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强化立行立改。
5月1日至6月底为整治攻坚阶段。对前期排查发现且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隐患整改消除。
(二)、整治任务分工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防火以及商场、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消防企业安全整治由镇应急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陶德浩,具体经办人丁辉)
2.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违规建筑、户外广告、渣土堆场由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江云龙,具体经办人张瑞)
3.水利安全整治、农业机械安全由镇水利站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徐根楼,具体经办人万国俊)
4.内河水上交通、交通建设工程等安全整治由镇公路站牵头负责;(分管领导陶德浩,具体经办人王晓青、琚贻平)
5.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民宿、农家乐等安全整治由镇旅游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胡启林,具体经办人任宇)
6.电力、粮食加工仓储、供销系统安全等安全整治由镇工业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领导陶德浩,具体经办人程慧慧)
7.学校及校车安全整治由镇文教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徐新红,具体经办人程晗)
8.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安全整治由镇卫计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杨晓勇,具体经办人孙丽娟)
9.敬老院安全整治由镇民政所牵头负责;(分管领导杨晓勇,具体经办人吴晓晨)
10.地质灾害点安全整治由镇国土办牵头负责。(分管领导江云龙,具体经办人钱锐、张俊)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分工,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全覆盖。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镇直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保安全、促稳定的重要举措,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排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将各类安全隐患“查出来”、“改到位”。
(二)严格精准整改。各村(居)、镇直单位、各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消防监管职责,深入排查隐患,对照标准,严格督促,精准整改。对突出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村(居)、镇直单位要加强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重点督导、跟踪督办。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镇人大、纪委将不定期对“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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