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持续巩固阳光招生成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二、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出台起草过程
区教体局2022年下半年就开始谋划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改革工作。2023年1月7日,召开城区学校校长参加的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征求意见会。2023年3月25日,再次召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征求意见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两代表一委员”、有关市(区)直单位领导、城区街道分管教育领导、法律界人士、家长代表。期间,区教体局多次组织调研、座谈,先后征求意见和建议40余条。2023年3月20日,《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送审稿)》通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前期的扎实工作,为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的出台打下了基础。2023年4月14日,《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发布。
三、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认真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阳光招生。
二是统筹实施原则。区教体局成立招生工作组和纪检组,统筹小学招生工作,民办学校和城区公办学校做好新生入学报名、审核录取、均衡分班等工作。
三是基本均衡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下达招生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校额、班额,坚持均衡分班。
四是群众满意原则。加快推进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城区小学招生方案与往年主要不同之处
(1)网上招生。建立网上“招生平台”,家长通过“皖事通”APP或手机微信扫二维码登录“招生平台”报名登记。共享房产、户籍等数据信息,实现网上审核录取。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通过“招生平台”招生。
(2)公布计划。随招生方案下达所有民办学校和城区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经区教体局备案同意后录取。
(3)精简材料。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作为“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时,报名材料大幅精简,主要是经商的《营业执照》或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非片区内居民子女报名时无须提供租房证明材料。
(4)摇号录取。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录取在片区内居民子女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录取结束后进行。主要按照“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和“报名人数大于报名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摇号录取”的方式录取。
(5)学位限制。实行房产入学年限政策。即:自2023年5月31日起,同一套房产,6年内只能享有招生片区内小学(或城区小学)1个有效学位,同一监护人的多胞胎、二孩三孩等情形除外。
五、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的主要内容
今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办法等主要内容。为便于家长准确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报名操作,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分别制定片区内居民子女招生流程、非片区居民子女招生流程、民办学校招生流程、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此外,在招生方案里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招生平台”二维码。
六、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2022年城区初中一年级实行网上招生,成效明显,社会反映良好。今年我们对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进行优化,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民办学校通过“招生平台”招生,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占用招生计划,非片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限报2所学校,删除非片区居民子女“更改报名学校”和“随机派位”流程。
七、其它说明
解读机关: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工委委员、副局长 疏东青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6-32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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