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MB1B0461XL/202209-0010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贵池区牛形山公墓(迁坟安置点)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涓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贵池区牛形山公墓(迁坟安置点)二期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贵池区牛形山公墓(迁坟安置点)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207-341702-04-05-153949)经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为贵发改审批〔2022〕268号,该项目建设对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公墓建设,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现代化绿色池州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项目拟选址于涓桥镇联合村。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6.5687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乔木林地6.5007公顷,农村道路0.0680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一致。申报的农用地中,6.5007公顷在“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变更调查现状上为乔木林地,在上一年度变更调查中也为乔木林地;0.0680公顷在“三调”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变更调查现状上为农村道路,在上一年度变更调查中也为农村道路。
综上,该项目总用地6.5687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乔木林地6.5007公顷,农村道路0.0680公顷。
三、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2万座墓穴,其中包括1570座遗体墓穴及18430座骨灰墓穴,同时配套建设管理用房、服务用房、道路、绿化、停车场等。
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5687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墓穴13130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175平方米、硬化道路1300平方米、硬化广场300平方米、步行道20276平方米、绿化27191平方米、停车场3270平方米、焚烧池45平方米。项目总面积极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符合《安徽省墓葬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情况。
四、该项目选址在《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皖政秘〔2015〕90号)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已委托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组织对该项目规划选址进行论证。该项目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五、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在用地报批前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七、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是否位于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应避让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等。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依法办理后续的规划许可手续,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项目在深化设计及建设中,要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沿线相关资源保护及利用的关系。
八、依据《预审办法》等规定,同意该项目建设用地通过预审与选址,本意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至2025年9月1日。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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