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棠溪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反馈给我们。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止。
信函方式。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政府(党政办)。电话:0566-4636001。
棠溪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畜禽产品安全,镇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疫主体
镇辖区内所有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履行强制免疫义务。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需自觉实施畜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
二、免疫范围及目标
对镇辖区内动物饲养场、个人养殖的家禽、家畜进行免疫接种。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职责分工
镇政府负责辖区内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由镇畜牧兽医站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具体实施,各村(社区)做好免疫过程中的配合工作,督促辖区内的养殖场及个人自觉接受强制免疫,协助做好免疫记录和养殖大户免疫档案的建立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动物防疫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动物食品卫生安全。各村(社区)要扎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警觉,增强责任感,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2、规范免疫操作。按照有关强制免疫疫苗供应管理要求,切实落实疫苗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对疫苗验收、保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规范疫苗供应记录和台账管理,做好废弃疫苗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3、完善免疫档案。养殖场(户)对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免疫疫苗要做好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及生产日期的详细记录,做到镇、村、养殖场(户)均有免疫记录,免疫记录与免疫标识相符。
4、实行免疫信息报告制度。在春秋两季免疫工作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出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及时反馈在免疫期间发现的问题。
5、加强领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建立健全行政村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社区)要与村级防疫员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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