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推进今年省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特制定《贵池区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及运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池区妇女联合会 贵池区卫生健康委
贵池区民政局 贵池区财政局
2023 年 3 月 22 日
贵池区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及运行方案
为维护妇女健康权益,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进一步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实施好贵池区 2023年度城镇低
保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筛查项目,
确保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及运行方案。
一、目标任务
1.2023年完成城镇低保适龄(35-64岁)妇女筛查 100人。
2.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二、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开展妇科盆腔筛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筛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筛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3.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二)乳腺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筛查,乳腺彩超筛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 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2.乳腺 X线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 BI-RADS分级 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 X线筛查。乳腺 X线筛查结果采用 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组织病理筛查。对乳腺彩超筛查 BI-RADS分级 4级和 5级、X线筛查 BI-RADS分级 4级和 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以下简称活检)。对乳腺 X线筛查 0级和 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筛查。
(三)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建立筛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制度。筛查服务机构协助当地妇联收集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异常/可疑病例标准由筛查服务机构确认),当地妇联做好随访记录建档工作,随访人员要根据病例基本信息加强对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告知筛查异常人员/可疑病例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及随访信息变化相关情况。
三、经费来源及标准保障
(一)经费来源。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按 7: 3比例分担。区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评估、随访管理等,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费标准。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 84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标准 59元、市级财政补助标准 25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 159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标准 111元、市级财政补助标准 48元)。
(三)经费核拨。资金额度根据当年筛查指标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核拨,其中含有宣传培训等工作费用。
(四)经费管理。筛查服务机构协助区妇联填报工作报表,区妇联根据筛查情况协调区财政支付费用给筛查服务机构。对出现资金配套、拨付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的,责令改正。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程序
(一)指标分配。区妇联按照区民政局提供的数据信息就城镇低保适龄妇女进行任务数分配,区民政部门负责将本地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名单提供给区妇联,妇联根据目标人群进行摸底后,会同民政部门确定筛查人员,并将名单提供给筛查服务机构。
2023年任务数为:100人。
2023年资金安排数:筛查经费 24300元,宣传工作培训费3500元,小计 27800元。
请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二)筛查动员。镇(街道)、村(社区)妇联负责开展入户摸底、宣传动员工作。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参加筛查。
(三)开展筛查。承担“两癌”免费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对区妇联、区民政局联合提供的筛查目标人员,按照相关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免费筛查服务。
(四)数据统计。承担“两癌”免费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协助区妇联将“两癌”免费筛查数据按工作计划或规定时间报送上级妇联、卫健、财政等部门。
(五)资金拨付。区妇联将已筛查的城镇低保人员数据提交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费用拨付筛查服务机构。
五、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的实施。成立贵池区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落实项目管理、经费保障、人员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妇联:牵头协调本区“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协调民政部门确定筛查人员名单,并提交筛查机构;组织、宣传、动员目标人群参加筛查、落实市妇联下达的筛查任务;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负责相关信息及数据的收集上报;将筛查机构收集检出异常/可疑病例告知受检妇女,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2.区卫生健康委:确定本辖区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本辖区“两癌”免费筛查任务,并且协助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的数据报表。
3.区财政局:对省、市、区拨付专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宣传动员、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评估、随访管理等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筛查服务项目。
4.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本地区低保适龄妇女名单,配合区妇联确定筛查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妇联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区妇联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动态信息编辑和报送工作,确保民生工程实施到哪,信息宣传工作就要跟进到哪,每月至少报送一次动态信息,含数据、活动、图片、特色做法、效果、典型案例等内容,信息报送质量作为考核重要依据,量化评分。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工作计划,建立项目台账,含组织领导、工作计划、活动信息、资金明细、工作总结、特色做法等内容,严格按照低保和适龄(35-64岁)两条标准,规范资金使用。各级妇联要结合前期“两癌”宣传进村(社区)活动,开展宣传宣讲,扩大项目知晓面;区卫健委要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
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区妇联发展部张佩佩,电话:0566-202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