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204-00072 | 组配分类: | 取水许可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批复 |
名称: |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解放自来水厂取水申请的批复 | 文号: | 贵水审批〔2022〕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贵池区解放自来水厂:
你单位取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池州市贵池区解放自来水厂取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池州市贵池区里山街道杨街村,本工程以白洋河支流白俞河为取水水源,取水口位于白洋河支流白俞河施村大桥附近。水源选取符合贵池区水资源规划、配置和管理要求,取水方案基本可行。
二、本工程年总取水量36万立方米。主要供水范围为杨街、解放、白洋桃坡和元四村等水厂周边5个行政村居民生活用水、服务业及部分企业生活用水。在用水保证率95%条件下,该项目年取水量能得到满足,用水水平较为合理。
三、本工程的取、退水应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
四、若本工程取水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有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五、鉴于本工程取水已安装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计量设施,并接入安徽省水资源取水实时监测与管理系统,你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向我局报告实际用水情况。
六、本工程取水申请自批复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鉴于本工程已建成取水,你单位应在批复后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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