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201-00077 | 组配分类: | 取用水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下达贵池区审批取用水户2022年取水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贵水〔2022〕19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取用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要求,现将贵池区审批取水户2022年度取水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年度取水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水单位应严格执行取水计划,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因扩大生产确需增加取水量的,应提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取水许可范围内增加取水计划,对超许可取水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取水单位应加强用水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水资源管理网络,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用水台帐,实行计量取水,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责任明确到人,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水资源规范管理工作。
三、取水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水设备和节水技术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水的循环利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及水平衡测试工作,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减少废污水排放量。
附表 :2022年度贵池区各取用水单位取水计划表
2022年1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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