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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滨江八号区杜湖组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现状房屋建筑性质及面积认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滨江八号区杜湖组及周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现状房屋建筑性质及面积认定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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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无产权证的依据2008版地形图标注的面积结合现状进行认定。

(二)2008版地形图标注的符合建筑规范的建筑物认定为主房、不符合规范的建筑物认定为附房,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进行实地丈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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