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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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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11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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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8日





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前  言PAGEREF _Toc18080 \h5

第一章规划背景PAGEREF _Toc11733 \h7

一、建设成效PAGEREF _Toc7185 \h7

二、存在问题PAGEREF _Toc8571 \h10

三、有利条件PAGEREF _Toc11729 \h12

第二章总体要求PAGEREF _Toc19521 \h15

一、指导思想PAGEREF _Toc6922 \h15

二、基本原则PAGEREF _Toc4884 \h16

三、总体目标PAGEREF _Toc5558 \h18

第三章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PAGEREF _Toc17856 \h20

一、建设内容PAGEREF _Toc25924 \h21

二、建设标准17

第四章建设分区和任务安排及整县推进工程试点PAGEREF _Toc24418 \h33

一、建设分区PAGEREF _Toc9509 \h33

二、任务安排PAGEREF _Toc4117 \h38

三、整县推进工程试点PAGEREF _Toc23373 \h40

第五章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PAGEREF _Toc21376 \h43

一、强化质量管理PAGEREF _Toc9092 \h43

二、统一上图入库PAGEREF _Toc30482 \h44

三、规范竣工验收PAGEREF _Toc10568 \h45

四、加强建后管护PAGEREF _Toc25841 \h45

五、严格保护利用PAGEREF _Toc28739 \h47

第六章效益分析PAGEREF _Toc13269 \h48

一、经济效益PAGEREF _Toc5944 \h48

二、社会效益PAGEREF _Toc1719 \h48

三、生态效益PAGEREF _Toc16244 \h49

第七章保障措施PAGEREF _Toc17150 \h50

一、加强组织领导PAGEREF _Toc9420 \h50

二、推进规划落实PAGEREF _Toc6418 \h51

三、强化资金投入PAGEREF _Toc4706 \h52

四、加大科技支撑PAGEREF _Toc31352 \h53

五、创新建管模式PAGEREF _Toc721 \h54

六、严格监督考核PAGEREF _Toc12776 \h55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基础和重要途径,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的意义。

截至2021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22.85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184.3万亩(“三调”数据)66.7%,为稳定全市粮食产能、筑牢“粮仓”根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池州贡献。

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耕地这个根本,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重点区域,加强规划布局,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设内容,加强建设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奠定坚实基础,编制了《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评估了“十三五”以来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分析了有利条件和面临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当前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十年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分区建设重点和任务安排、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本《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实施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第二章 规划背景

201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了“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力争到2020年新建8亿亩高标准农田”任务目标。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年)》《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池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有关要求,明确全省到2020年建成4670万亩高标准农田,明确全市到2020年建成110万亩高标准农田。这些《规划》颁布实施,有力推进了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实施,为全市粮食生产、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也是全市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建设成效

(一)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21年底,全市已完成122.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农业农村部“十二五”以来清查评估数据)。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为我市粮食连续多年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



图1池州市耕地现状分布图


图2池州市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布图



(二)推动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解决了耕地碎片化、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促进了土地流转,直接或间接实现了“小田变大田”,提升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应用,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等转变,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通过田块整治、林网栽植、灌排工程建设、土壤改良与酸化防治等措施,调整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增强了农田生态防护能力,保护了农田生态环境。开展生态农田建设试点示范,统筹推进生态田园与美丽村庄建设,推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提高了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开展田块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有效解决了耕地碎片化、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明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部署,规划期间,池州市要新增5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6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易开发建设的耕地资源逐步减少,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碎片化分布的耕地逐步纳入建设,与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的建设要求矛盾越来越大,建设难度不断增加;已建高标准农田由于前期投入标准偏低,田间排灌等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自然灾害破坏、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造成部分工程设施损毁,提质改造建设任务繁重。

图3池州市已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布图

(二)投入标准需要提升。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集中连片、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块越来越少,剩下的多是位置偏远、地块零碎、基础较差地区,建设难度大,施工成本高。部分区域耕地土壤退化严重,耕地质量建设要求高,任务重。受此影响,一些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不完善、工程措施不配套,难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管护机制亟待健全。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部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存在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后续缺少长期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一些项目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常年带病运行,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

(四)建设内容仍需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随着“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更需要基础设施硬件与技术服务、现代化管理等软件同步建设。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科技服务、新型数字化应用等软件建设方面与农业现代发展和“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和外延需进一步拓展提升。

三、有利条件

(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专门批示,强调要实施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规划布局,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建设,健全农田管护机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作出系统部署,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池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全市“三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动,全方位推进、大规模开展、高质量要求,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二)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任务是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全方位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我市把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按照整村整乡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真正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乡村振兴发展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条件。

(三)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实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明确党政同责保障粮食安全,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了政治责任保障。全市各地高度重视,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树立了示范样板工程,提升了工程技术水平,培养了专业人才队伍,积累了丰富管理经验,建成了一大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为高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形成良好的群众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美化农田生态环境,提升农业综合效益。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经济稳定的战略性工程,是事关农民增收、乡村产业兴旺的公益性工程,是事关农村田园优美、农村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工程,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受到农民普遍欢迎,群众支持和拥护率都较高。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小变大、短变长、坡改梯、弯变直的“小田变大田”改造,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和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全面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推广应用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切实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科技贡献率和机械化作业率。注重提质增效,健全工作推进、规范管理、监督评价、建后管护机制,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发挥效益一块,把建成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持续健全投入逐步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资金支持,强化市县政府投入责任,积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抢抓政策窗口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金投入,推动多元筹资,逐步提高投资标准。

(二)规划引领,突出重点。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等相关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池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阵地。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打造成高标准农田。

(三)集中连片,整体推进。根据全市农田分布和自然条件,综合考虑耕作要求、区划范围和农产品基地建设需要等,科学确定圩区、丘陵山区不同区域连片规模,实行统一规划设计,集中连片建设,整体协调推进,提高建设水平。

(四)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根据全市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农田基础条件和障碍因素,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

(五)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以绿色发展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灌排通畅、宜机作业的连片高标准农田。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突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少硬化、少砍树、慎填塘,建设生态环保型工程。

(六)建改并举、注重质量。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七)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使用监管机制,确保建设成效。健全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八)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确保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三、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规划期内,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满足人们粮食和食品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力争将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优先打造成高标准农田,确保到2022年建成138.85万亩高标准农田,“小田变大田”覆盖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到2025年建成148.8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8万亩高标准农田,“小田变大田”覆盖面积达到49万亩以上。到2030年建成159.8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62万亩高标准农田,“小田变大田”覆盖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力争获得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1000亩以上。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0.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具体目标

表1池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表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

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38.85万亩,“小田变大田”覆盖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

约束性

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48.8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小田变大田”覆盖面积达到49万亩以上。

到203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59.8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2万亩,“小田变大田”覆盖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2

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2021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5万亩

预期性

2026到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5万亩

3

新增耕地指标

获得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1000亩以上

预期性

4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左右

预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高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

5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10%以上

预期性

6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100%

预期性

7

耕地质量提升

10年期间预计提升0.3个等级

预期性

第三章 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一、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8个方面目标。

(一)田块整治。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丘陵山区梯田化率提高。将新增耕地作为田块整治一项重要内容,注重加强“二调”“三调”、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运用,统筹布局、优先实施,使“二调”“三调”非耕地变为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

(二)农田地力提升。通过培肥改良,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三)灌溉和排水。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

(四)田间道路。通过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机作业、生产物流要求。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

(六)农田输配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设施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七)科技服务。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八)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通过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二、建设标准

遵循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要求,结合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内容,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全省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将“小田变大田”纳入建设范畴,在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带动改造,引领带动全市“小田变大田”改革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一)田块整治标准

根据全市区域分布农田特点,圩区田(地)块,以道路、沟渠为基准形成格田、条田,适应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丘陵山区的坡耕地,因地制宜建成等高水平梯田,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田块建设宜集中连片,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确定。水浇地和旱田耕作层厚度应在25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应不小于20cm。土地平整时确需打乱耕作层的,应剥离耕作层单独堆放,土地平整后再回填利用。田块方向应满足在耕作长度方向上光照时间最长、受光热量最大要求。

1.“小田变大田”。将“小田变大田”作为田块整治的主要内容,纳入一体规划设计、一体推进实施,按照丘陵山区、圩区分类制定“小田变大田”建设标准,单个田块面积。沿江圩区“大田”平均一般10亩至30亩,丘陵山区“大田”一般2亩至8亩。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内容,合理规划沟、渠、路、田坎等,提高田块归并程度。改造范围内,实现田块数量减少60%以上,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改造提升田间灌排设施,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农田排水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确保旱涝保收。田间道路通达率,丘陵山区不低于90%、沿江圩区达到100%。完善农田电网,实现所有排灌站、机井用电应通尽通。

2.田块内水平高差。耕作田块应实现田面平整,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应不超过±3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不超过±5cm。

3.田面平整度指标。田面平整以田面平整度指标控制,包含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3个指标。水稻种植田块以格田为平整单元,减少横向、纵向地表坡降;地面灌溉田块应减小横向地表坡降,喷灌微灌田块可适当放大坡降,纵向坡降根据不同区域的土壤和灌溉排水要求确定。

4.坡耕地改造要求。地面坡度为5°~25°的坡耕地,应改造成水平梯田,丘陵山区梯田化率应不低于90%;土层较薄时,宜先修筑成坡式梯田,再经逐年向下方翻土耕作,减缓田面坡度,逐步建成水平梯田。

通过项目带动改造、村集体自主改造、新型经营主体自发改造三种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小变大、短变长、坡改梯、弯变直的“小田变大田”改造,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专栏1 “小田变大田”改革

2023-2025年,全市每年新增“小田变大田”改造覆盖面积15万亩以上,到2025年,三年累计改造覆盖面积45万亩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逐乡(镇)推进、逐村整治的方式,开展整村、整乡(镇)乃至整县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造试点,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一批整村、整乡(镇)“小田变大田”改造示范典型。

(二)农田地力提升标准

据专业统计,全市耕地质量综合平均等级为4.86等;在10个等级中,主要集中在4-6等,占总耕地面积60.11%。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通过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提升标准,农田耕作层厚度达到20cm以上,旱地有机质达到15g/kg以上,水田有机质达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7.5。

1.退化土壤治理。根据土壤退化的原因,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或工程等综合措施治理。酸化土壤治理时,应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进行改良,改良后土壤pH应保持在5.5以上。瘠薄土壤培肥时,应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种植绿肥、适度深耕、施用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提升土壤保肥、供肥水平;开展盐渍化土壤防治时,重点发展水肥一体化,降低施肥强度,提升水肥利用率,治理潜育化土壤时,要通过完善灌排设施,降低地下水位。

2.障碍土层改良。障碍土层包括犁底层、黏盘层、潜育层、盐积层等类型。障碍土层主要用深耕、深松、改善灌排条件等方法进行改良,消除其对作物根系生长和水分运行的限制。

3.土壤培肥。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应通过施有机肥、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措施,实现耕地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逐步达到20g/kg以上,各项养分含量指标达到并保持在全省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中值以上。应根据目标作物产量水平和土壤肥力状况,统筹有机肥和无机肥施用,确定各种肥料施用量和养分配比。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专栏2 土壤酸化治理示范

1.土壤地力提升:化肥施用量逐年减量。每年建设达到规定数量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及秸秆还田等措施。

2.土壤酸化治理:选取pH5.5以下酸性土壤农田,建设酸化土壤治理示范田。依据《石灰质改良酸性土壤技术规范》,合理施用农用石灰质物质等酸性土壤调理剂,快速提升土壤pH。实施秸秆粉碎还田或覆盖还田,种植绿肥还田,施用有机肥,配合改良培肥土壤。

(三)灌溉和排水标准

1.灌排工程设计参数。水稻区灌溉保证率≥90%。

农田排涝标准,旱作物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5年一遇,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田暴雨重现期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农田排渍标准,旱作区在渍害敏感期间可采用3~4d内将地下水埋深降至田面以下0.4~0.6m;稻作区在晒田期3~5d内降至田面以下0.4~0.6m。

2.水源工程建设标准。水源利用应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塘堰(坝)容量应小于100000m3,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等应配套齐全。蓄水池容量应控制在10000m3以下,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支渠(含)以下引水和提水泵站的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溉保证率、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宜控制在1.0m3/s以下。灌排用的泵站、动力输变电设备和泵站房等配套率应达到100%。机井设计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利用规划,按照合理开发、采补平衡的原则,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地下水的开采规模和主要设计参数。

3.渠(沟)道工程建设标准。在固定输水渠道上的分水、控水、量水、衔接和交叉等建筑物应配套齐全。圩区斗渠(沟)以下各级渠(沟)宜相互垂直,斗渠(沟)长度宜为1000~3000m,间距应与农渠(沟)长度相适宜;农渠(沟)长度、间距应与条田的长度、宽度相适宜。斗渠和农渠等固定渠道宜进行防渗处理。个别井灌区采用明渠输水的,渠(沟)设置可参照执行。井灌区应尽量采用管道输水灌溉,采用渠道输水的,渠道应全部进行防渗处理。排水沟可采取生态型结构,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管道输水灌溉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管道系统应结合地形、水源位置、田块形状及沟、路走向优化布置。支管上布置出水口,单个出水口的出水量应通过控制灌溉的格田面积、作物类型、灌水定额计算确定。各用水单位应独立配水。管道系统宜采用干管续灌、支管轮灌的工作制度。规模不大的管道系统可采用续灌办法。

4.渠(沟)系建筑物建设标准。建筑物应配套完整,实现引水有门、分水有闸、过路有桥(涵),管理方便,运行良好。还应满足灌溉与排水系统水位、流量、泥沙处理、施工、运行、管理的要求,满足生产的需要,其使用年限应与灌溉与排水系统主体工程相一致。农桥应采用标准化跨径,桥长应与所跨沟渠宽度相适应,单跨不宜超过10m。桥宽宜与所连接道路的宽度相适应,不宜超过6m。在灌溉渠道轮灌组分界处应设节制闸;在分水渠道的进口处宜设置分水闸;从水源引水进入渠道时,宜设置进水闸控制入渠流量。跌水和陡坡应采用砌石、混凝土等抗冲耐磨材料建造。高效节水、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灌区在渠道的引水、分水、泄水、退水及排水沟末端处应根据需要设置量水堰、量水槽等量水设施,井灌区应根据需要设置管道式量水仪表。

5.田间灌溉工程建设标准。喷灌工程的建设应满足GB/T50085的规定。微喷、滴灌和小管出流(或涌泉灌)等形式的微灌工程建设,应满足GB/T50485的规定。水稻智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保证微闸进水口与田面持平,安装牢固,外壳防锈蚀,光伏板与阳光照射线保持垂直,智能调控保证现场调控和远程调控切换自如,灌溉排水一体化,无漏灌漏排。

6.田间排水工程建设标准。有排涝或排渍任务要求,在无塌坡或塌坡易于处理地区或地段,宜采用明沟排水;排渍采用明沟降低地下水位,不易达到设计控制深度,或者明沟断面结构不稳定、塌坡不易处理时,宜采用暗管排水;当采用明沟或暗管降低地下水位,不易达到设计控制深度时且含水层的水质和出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采用井排。田间衬砌排水沟工程质量保证年限应不小于15年。排涝农沟采用排灌结合的末级固定排灌沟、截流沟和防洪沟,可采用砖、石、混凝土等结构衬砌,长度宜在200~1000m之间。斗沟长度宜为800~2000m,间距宜为200~1000m,山地丘陵区防洪斗沟、农沟的长度可适当缩短,因地制宜,斗沟的间距应与农沟的长度相适应,宜为200~1000m。

专栏3 高效节水灌溉示范

为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重点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与高效节水灌溉同步实施,发展管灌、喷灌和微灌工程,支持水肥一体化设施,鼓励堰坝、蓄水池等小型水源工程及排水沟改造。

(四)田间道路标准

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田、水、林、电、村规划相衔接,与村村通、村组通公路建设规划相衔接。优先改造利用原有道路,尽量少占农田,不应破坏已有的各项基础设施;圩区田间道路尽量短顺平直;丘陵山区应随地形变化适当弯曲,随坡就势,节省土石方。田间道路通达度圩区应达到100%,丘陵山区不应低于90%。

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机耕路路面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平整度的要求,宜采用生态混凝土、碎石等硬化材质并采用车辙路、砌块间隔铺装等生态化路面结构。道路两侧可设置路肩,路肩宽宜为30~50cm。生产路的路面层在不同区域可有所差异,宜采用碎石、素土等材质,在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生产路路面应采用硬化措施。机耕路与田面之间高差大于0.5m或存在宽度(深度)大于0.5m的沟渠,宜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下田坡道或下田管涵。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等。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面积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90%,农田防洪标准按重现期10~20年一遇确定;水土流失治理率不低于90%。沟道治理宜保留沟道天然形态及断面,控制截弯取直,沟道断面形式及尺度应避免均一化、单一化。坡面防护工程应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形成配套完善的坡面灌排体系。

丘陵山区以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并且应修筑岸坡防护、坡面防护、沟道治理等设施。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造林时应预留出农机进出田间的作业通道,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得低于90%。

专栏4绿色农田创建示范

选择生产基础好的粮食生产优势地区,围绕提升高标准农田绿色建造技术,提高高标准农田绿色生产水平,开展绿色农田示范区创建,提升农田生态功能。推行一批绿色工程技术、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增加优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打造一批集耕地保护、生态涵养、节水节肥节药、病虫害绿色防控、面源污染防治、绿色种养循环技术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六)农田输配电标准

农田输配电工程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农用输配电建设包括配电线路工程和配电装置工程。农田输配电建设一般采用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10kV农田输配电线路优先采用架空线方式,架空线路宜选用JKLYJ架空绝缘铝导线,电力电缆线路选用YJV22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芯电缆,大跨越等特殊情况可采用绝缘钢芯铝绞线;新建或改造的低压线路以架空绝缘线为主,特定区域可采用低压电缆或集束导线,设置警示标识。变配电设施应选用适合的变压器、配电箱(屏)、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等相关设施。农田输配电设备接地方式宜采用TT系统,对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宜采用IT系统。根据农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

应根据输送容量、供电半径选择输配电线路导线截面和输送方式,合理布设变电站,确定主变容量、电压等级、馈线分布、负荷分配及保护方式。设计标准应满足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有关规定,提高输电效率,保证运行安全。高压线的线间距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结合运行经验确定;塔杆宜采用水泥杆或拉线水泥杆,应在塔杆上标明线路的名称、代号、塔杆号等;塔基宜选用预制底盘或混凝土基础。

(七)科技服务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应推广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配套,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圩区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丘陵山区不低于70%;优良品种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病虫害综合防治覆盖率应达到8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应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保护性耕作技术。

专栏5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

为跟踪监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耕地生产障碍因素与设施损毁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肥改良、治理修复、设施维护,可按不低于每3~5万亩设置1个监测点的密度要求,建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监测点对农田生产条件、土壤墒情、土壤主要理化性状、农业投入品、作物产量、农田设施维护等情况开展监测,为有针对性提高高标准农田质量与产能水平提供依据。

(八)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标准

建立项目申报、土地权属调整、上图入库、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的全面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办理移交手续,签订后期管护合同。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稳定有效利用。加强地质灾害、土壤污染、地表沉陷等灾害防治新技术应用,增强高标准农田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任务安排及整县推进工程试点

一、建设分区

合理组织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各县(区)依据气候特点、地形地貌、耕作制度和土地利用限制因素等,按照自然资源禀赋予经济条件相对一致、生产障碍因素与破解途径相对一致、粮食作物生产与农业区划相对一致等要求,将全市划分为圩区和丘陵山区等两个类型区,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

以类型区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基地。新增建设项目的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应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等建设内容全面不达标的建设区域,对于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在规划期内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优先将粮食产量调查监测的样本村纳入新增建设、改造提升建设范畴。限制建设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安全利用类耕地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表2各类型区涉及的重点县(区)

地(市)

分区

县(市、区)

池州市

圩区

贵池区、东至县北部

丘陵山区

石台县

青阳县

贵池区、东至县南部

(一)圩区

贵池区、东至县北部属于圩区地型,本区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的过渡地带,属亚热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适宜农作物生长时期大约为3月至11月。本区土壤基本上分潮土、水稻土。土壤立地条件较好,土壤养分处于中等水平,耕地质量等级以中等偏上为主。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年降水量1400~1600mm,水资源丰富,水网发达,灌溉水源充足。农作物以一年两熟或三熟为主,是我市水稻、油菜籽和棉花的重要产区。

农田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田间道路、灌排、输配电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设施参差不齐。已建高标准农田标准不高,防洪抗旱能力不足,部分项目因工程设施不配套、老化或损毁,长期待病运行,改造提升需求迫切。

规划期内应加强农田防护工程建设,提升圩区、渍害严重区农田防洪除涝能力,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重点建设水稻、油菜籽、小麦、玉米、棉花等保障基地。

1.开展土地平整,提高田块归并、集中度,适应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需要。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耕作田块,根据圩畈区田块之间落差低的特点,可适当放大耕作田块长宽度,适度提高单块田面积,提升农机化作业效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5%以上。土地平整后,耕作层厚度达到2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达到60cm以上。实现耕作田块集中连片、田面平整,努力打造一批万亩集中连片的水稻高标准农田示范片。

2.实施土壤改良,增施有机肥,培肥土壤地力,满足水稻高产需要。通过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绿肥种植等途径,改善土壤结构和肥力状况。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g/kg以上,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等以上,土壤肥力得到显著改善。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使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灌排沟渠建设,改造提升灌排设施,完善配套灌排体系。整治现有圩畈区,加强农田排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构建灌排自如、旱涝保收的农田水利体系,重点解决区域性渍涝灾害问题。更新改造灌溉排水涵闸、泵站,疏浚改造排水沟系,降低地下水位。推广水稻智能节水灌溉技术,改善灌溉手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使水稻区灌溉保证率达到90%,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d暴雨3~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4.进行农田路网建设,合理确定路网密度,适应农机化对生产道路的需要。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和下田坡道或下田涵管,合理确定田间道路的密度和宽度,保证道路顺畅、循环,圩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机耕路的路面宽度3~6m,宜采用混凝土、碎石等材质的硬化道路;生产路面宽度控制在3m以内,优先采用土质路,也可采用砂石路、泥结碎石路、石板路等。

5.强化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实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适应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需要,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有机衔接,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在有显著主害风的地区,应采取长方形网格配置,尽可能与生态林、环村林等相结合。选择适宜乡土树种,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达到85%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在沟道岸顶、坡面和水边,应利用植物的根、茎、叶来护岸固坡,形成自然生态型防护工程。

(二)丘陵山区

石台县、青阳县、贵池区南部和东至县南部属于丘陵山区地型。本区气候温暖湿润,属于亚热带湿润地区,光热水等自然条件好。山地以林茶生产为主,是全省最重要的林茶基地和全国著名茶区;山坳谷地和河湖畈地,以水稻和油菜种植为主。

土壤类型以黄壤、红壤、红黄壤、棕红壤为主,保水、保肥能力差。灌溉以水库自流灌溉或河塘提水灌溉为主,水流失严重。山地田块较小,有一定坡度,宜机化程度低。夏季降水集中,山洪易发,水土流失严重。已建高标准农田老化损毁严重,改造提升需求迫切。

1.开展土地整治,修筑水平梯田,提高田块平整度。梯田田面长边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为100~200m,田面宽度应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布置格田,格田长度为30~120m,宽度为10~40m。因地制宜构筑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结合石块、砾石的清理,就地取材修筑石坎;在土质黏性较好的区域,采用土坎;在土质稳定性较差、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采用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梯田土坎高度不超过2m,石坎高度不超过3m。合理修筑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和谷坊、沟头防护等沟道治理工程设施,大幅提高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能力。根据田块坡度情况,修筑水平梯田,水田田面平整度±3cm,田块高差宜50~200cm。

2.进行土壤改良,培肥土壤地力。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培肥地力;建设田间积肥设施,配套小型积肥、运肥等辅助设施;增施酸性土壤改良剂,改良酸化土壤。加大力度,推广紫云英等绿肥种植,改善土壤结构和肥力状况。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15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以上。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加强灌排沟渠建设,改造提升田间灌排设施,完善配套灌排体系。建设、改造塘(堰)坝、水池、泵站、傍山引洪渠道等小型水源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新建、改造拦蓄设施,大幅提高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能力,合理利用水资源,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供水保障和防洪能力。山地旱作区建设滴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稻作区灌溉,加强水稻智能节水灌溉、管道输水灌溉等技术的应用,灌溉保证率达到80%。

4.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道路建设,进行道路宜机化改造。结合村道规划,以项目区为单元设计田间道路。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下田坡道或下田管涵等附属设施,满足农机田间作业、田间生产管理、农产品运输、农民交通出行的要求。进行道路宜机化改造,机耕路、生产路宜采用混凝土、砌石、碎石等材质的硬化道路,丘陵山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0%以上。

5.实施农田生态防护林建设,建设生态型沟渠,强化农田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建、修复防护林带,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生态安全性,保持生态平衡。农田防护工程与农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实施岸坡防护、沟渠治理和坡面防护工程。合理修建灌溉水渠、排洪沟等工程,建设生态型沟渠,达到防洪、防止水土流失双重作用。

二、任务安排

根据《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全市到2025年建成148.85万亩、2030年建成159.85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2021-2022年新增建设30万亩;2023-2030年新增建设21万亩,同时改造提升62万亩高标准农田。2021-2030年完成0.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表3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

区域

“十四五”新增面积

“十四五”改造提升面积

“十五五”

新增面积

“十五五”改造提升面积

全市合计

40

18

11

44

贵池区

13.5

6

6

15

东至县

19.5

7.5

2.5

16.5

石台县

0.9

1.5

 

2.5

青阳县

6.1

3

2.5

10


表4各县(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

区域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

灌溉面积

其中,“十四五”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其中,“十五五”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全市合计

0.1

0.05

0.05

贵池区

0.05

 

0.05

东至县

0.02

0.02

 

石台县

0.03

0.03

 

青阳县

 

 

 

三、整县推进工程试点

东至县已列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推进工程项目要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规定的建设内容,围绕“两强一增”行动计划,重点突出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夯实基础设施

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实现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建设农户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田间道路等设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补齐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切实提高粮食生产和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二)实施改造提升

从2023年起,在确保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优先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建成年份较早、投入较低等建设内容全面不达标的建设区域,对于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各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等问题。

(三)加强耕地保护

以治理土壤酸化和次生盐渍化为重点,加快推广应用功能性有机肥、水肥一体化配套设备,有效减少化肥施用量。因地制宜、综合采取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生物措施,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综合技术提升基础地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耕地质量提升0.1等级。

(四)推进宜机化改造

结合省委省政府“两强一增”专项行动要求,加快推进零散地块整合,实施农田弯变直、坡改梯、小并大改造,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深化田间路提升行动,实现农田宜机化提档升级,田间道路工程充分考虑宜机作业,设置必要的下田设施、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田间道路通达度圩区应达到100%,丘陵、山区不低于90%。

(五)建设绿色农田

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村庄环境规划相衔接,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体系,积极推广农田排灌与田间道路系统生态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工程措施。鼓励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清洁生产技术,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综合种养以及生态种植等模式。

(六)注重探索创新

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现代农业、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四个结合”探索实践,创新“高标准农田+”模式,重点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加强项目勘察设计的深度,充分挖掘项目区可利用于占卜平衡的新增耕地指标。围绕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注重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充分挖掘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七)强化管护利用

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管护一体化新路径,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强化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专栏6 整县推进工程试点

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通过整区域推进,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到“十四五”末,全省建成10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我市东至县列为省级试点县。

第五章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

一、强化质量管理

(一)健全质量体系。根据全市不同区域农田特点,分类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规范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具体建设标准。制定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规范,提高项目设计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精准性。制定项目运行管理指南,实现农田建设项目全流程规范高效管理。

(二)严控建设质量。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开展质量评价。依托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四)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统一上图入库

(一)完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移交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形成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

(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遥感技术、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三)强化信息共享。落实安徽省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分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四)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挖掘新增耕地后备资源,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新增耕地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及时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报备入库。

三、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县级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现行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竣工验收工作规定,县级组织开展所有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市级组织开展所有建设项目评审和竣工验收工作。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按要求进行整改,对竣工验收合格和整改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二)规范项目归档。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突出隐蔽工程、关键节点工序、重要部位等环节资料收集,全面体现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行项目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按照组卷分类原则,对纸质文档、图片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归档,提高管理质效。

(三)做好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付利用手续,做好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需要变更权属的,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发证,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权属清晰。

四、加强建后管护

(一)健全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健全完善“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明确各级部门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管护投入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创新管护路径。探索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专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的管护模式,落实省级农田建后运行管护保险试点相关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项目建管护一体化新机制,形成多元管护格局。

(三)落实管护资金。各地要将管护经费纳入县级预算,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制定管护经费补助标准。对灌溉渠系、喷灌、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费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建立管护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制度。

(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

五、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控。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

(三)坚持良田粮用。健全产粮大县奖补政策和农民种粮激励政策,压实产粮大县粮食生产责任,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生产。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第六章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预计可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节水、节电、节肥、节药等效果显著,亩均节水20~30%以上,节电30%以上,节肥10%以上,节药15%以上,土地集约化利用,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提高,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通过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二、社会效益

(一)增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粮田。

(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为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提供坚实基础,同步加快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四新”示范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机械化水平,减轻劳动强度,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三、生态效益

(一)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通过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完善灌排设施,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落实衬砌渠道、配套田间灌排设施、推广管灌、喷灌、微灌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灌溉效率;采取修建农田排水(渍)沟渠等措施,解决农田排涝排渍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改善区域内水资源供需平衡状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将起到积极作用,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酸化、土壤潜育化、次生盐碱化、水土流失,保持耕地土壤健康,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三)提升农田生态服务功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的生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体制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行业管理。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发挥行业优势,定期开展农田项目工作检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围绕项目概算、资金使用、审计监督等,强化行政督查。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市、县、乡三级要加快培养一批懂农业、会管理的干部队伍,重点配齐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确保与新发展阶段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加大政策业务、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农田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推进规划落实

(一)完善建设规划。各县(区)在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分县(区)任务要求,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县级建设规划要将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

(二)做好规划衔接。各县(区)政府在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当地乡村振兴、国土空间、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电力、交通道路等经批准的有关规划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科学开展水资源论证,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三)开展规划评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规划实施中期,采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查自评与第三方独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及时做出调整、完善政策,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强化资金投入

(一)保障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将农田建设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事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按规定落实地方资金,压实地方投入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投资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标准。县(区)要将管护经费纳入县级预算,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投入保障机制。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县(区)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可在省域内调剂使用,所得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

(三)推进资金整合统筹。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县级层面,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各类相关资金,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大科技支撑

(一)加强技术研发。要支持相关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键性技术问题,依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业等力量,吸收引进和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业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水平。针对涉及高标准农田设计、勘察、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的关键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加大对农田高效节水、绿色发展、防灾抗灾减灾技术、耕地质量提升、农田信息化监管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力度。明确阶段性目标,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快重点突破,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引领。

(二)强化机制创新。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共享机制。

(三)加大科技示范。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和退化土壤治理及智慧型灌溉、工程性缺水等建设示范,引领相同类型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

五、创新建管模式

(一)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适应农田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监督评价等制度办法,各县(区)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加快构建覆盖全程、配套衔接、务实高效的政策制度体系,推进农田建设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二)开展示范区建设。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统筹涉农资金,聚集资源要素,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探索实践,东至县首先开展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其他县(区)积极探索,最终形成一批生产规模化、作业机械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管理数字化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

(三)开展保险试点工作。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2022年,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石台县各选择1至3个乡镇开展试点,积累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统筹谋划,适时在全市面上推广。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历年已建高标准农田逐步纳入保险范畴。

六、严格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

(二)主动接受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村集体、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做好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田建设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农建〔2020〕58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十不准”工作规定的通知》(皖农建函〔2020〕704号),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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