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其他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23L/202304-00037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转发《池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操作规程(暂行)》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转发《池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操作规程(暂行)》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07 15:26
【字体大小:


池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操作规程(暂行)

原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完善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项目库,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脱贫县统筹
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
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对违反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用于负面
清单事项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一、项目入库内容
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
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
类别、建设性质、责任单位、建设内容、实施地点、时间进度、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带
农机制等。所有入库项目必须明确绩效目标和联农带农机制。
二、项目入库程序
(一)村级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认真分析本村资源禀
赋、资金保障、产业发展需求及双基建设薄弱短板,广泛征求农
户意见,全面梳理项目,召开村两委会议审议后提请村民代表大
会表决,最终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
进行审核。
(二)乡镇审核统筹。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项目的真实
性、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利益联结、规划要求等情况组
3织专班进行现场核实,并走访周边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核查通
过后,提请乡镇党委会议进行研究,研究确定后形成项目清单在
乡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项目类型分别上报县
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县级部门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单位职责,
结合部门职能规划,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资金需求、
绩效目标、实施期限等内容进行审核,建设类项目应组织国土、
环保、安全、财政等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
方面要求,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及综合评估等审核材料报县乡村
振兴部门,审核意见同时反馈给乡镇。
(四)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收到行业主管
部门项目入库申请后,及时进行汇总,审核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将审核结果报县级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重点关注资金是否用于负面清单事项,项目是否优先
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是否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是否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领域、是否与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
建立牢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对用于违反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用于
负面清单事项的项目、没有行业主管部门书面审核意见及相关评
估材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对需要现场审核的项
目要组成专班现场核实。
(五)领导小组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依据相关规划及资
4金预算,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公示后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
小组审定。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
跨村、跨乡镇的项目分别由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统一
规划,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并履行上述程序后纳入项目库管理。
上述公示、公告时间均不得少于 10 天,乡镇、村级通过公告
栏方式公示公告,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对因疫情、灾
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
项目入库、公示公告流程。
三、项目库动态管理
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政策调整、同类项
目进展与成效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及时优化项
目储备。3 年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再次入库按照新项目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