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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同意设立贵池区火热体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批复(第七批)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14
关于同意设立贵池区火热体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批复(第七批)
发布时间:2023-03-14 10:28 来源: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要要、曹胡俊: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和《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文件相关规定,经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验和材料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如下2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1.同意设立池州市贵池区火热体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张要要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学生、高中学生进行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范围:中考体育、篮球培训。培训地点设在贵池区秋浦影剧院北侧君悦广场一期五楼。

2.同意设立明之星体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曹胡俊。可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高中学生进行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范围:篮球、跳绳、中考体适能培训。培训地点设在池州市贵池区杏花西苑小区篮球场。办公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杏花村农贸市场二楼。

二、各机构要端正办学思想,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和培训质量,努力办出品牌和特色。

三、各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各机构取得办学许可后,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五、各机构在变更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及法人代表,申请合并、终止办学等,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我局批准。

特此批复。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