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发改审批〔2022〕429号
中共贵池区委政法委: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贵池区2022-2024“智慧平安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贵政法〔2022〕2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代码:2203-341702-04-04-442375)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前端设备:在涓桥、梅街、江口等15个镇(街道)农村地区道路出入口、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以及治安复杂场所部署516路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机(含前端摄像机、立杆、线缆等);(2)后台应用:平台系统接入扩容、前端摄像机录像文件储存、网络安全等;(3)数据中心机房托管;(4)镇(街道)“天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接入)。
二、同意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1)系统架构:依托池州市公安局现有架构,以构建立体化综合防控体系为目标,前端新建结构化枪机、结构化球机、车辆卡口,后端基于池州市公安局已建的各个系统,包括公安视频交换共享服务分平台、云存储、视频解析、视图库等,进行相应的升级和扩容,视频数据、图片数据以及结构化数据按需向公安视频交换共享服务平台、综治视频交换共享服务分平台等系统进行级联和推送。
(2)技术路线:围绕“补盲、织密、提升”的总体目标,针对政府多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车视频轨迹捕获等需求,设计构建综合治理防控网、车辆特征捕获网、人像感知采集网、高空立体防控网等四类前端采集系统。
(3)布点原则:以满足实际业务及应用实战为目标,结合监控现场和目标范围的具体情况,在道路出入口、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以及治安复杂场所等科学合理地选择摄像机种类。
(4)前端建设:新建视频监控前端车辆卡口54台、结构化智能枪机306台、结构化智能球机156台、补光灯180台、频闪灯108台。
(5)点位分布:重要点位52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20台、结构化智能枪机32台);墩上派出所 47 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4台,结构化智能枪机 42 台、结构化智能球机 1台);涓桥派出所 25 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 15台、结构化智能球机 10台);马衙派出所 33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 14台、结构化智能球机 19台);里山派出所44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15台、结构化智能球机29台);梅村派出所26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4台、结构化智能枪机17台、结构化智能球机5台);梅街派出所39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6台、结构化智能枪机26台、结构化智能球机7台);牛头山派出所30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2台、结构化智能枪机14台、结构化智能球机14台);牌楼派出所25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4台、结构化智能枪机18台、结构化智能球机3台);秋江派出所33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23台、结构化智能球机10台);唐田派出所29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10台、结构化智能枪机11台、结构化智能球机8台);棠溪派出所19台监控摄像机(车辆卡口4台、结构化智能枪机7台、结构化智能球机8台);乌沙派出所32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30台、结构化智能球机2台);杏村派出所18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6台、结构化智能球机12台);殷汇派出所36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24台、结构化智能球机12台);站前派出所28台监控摄像机(结构化智能枪机12台、结构化智能球机16台)。
(6)覆盖范围:涓桥、梅街、江口等15个镇(街道)农村地区。
(7)扩容云存储系统为前端设备视图数据提供不低于 3450TB的存储容量。
(8)升级池州市公安局现有公安视频交换共享服务分平台并新增10000路接入授权,同时对配套的流媒体转发软件、图片接入软件进行响应的扩容,达到实战使用的目的。
(9)扩容池州市公安局现有的人像解析系统500路,单日解析能力不低于231 万张人像图片。
(10)扩容现有的视频图像数据库不少于 60 亿条结构化数据存储能力;黑/白名单布控数据量不少于 500 万,布控告警响应速度小于 1 秒,比对速度不低于 3 亿次比对/秒;百亿数据量规模下,60 用户并发以图搜图,检索时间小于 3 秒。
(11)升级现有的数据库,提升数据库写入、读取的能力。
(12)依托通信运营商,租赁本项目机房(机房设置于池州本地运营商机房内,托管期3年),机房达到《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中的B级机房标准。
(13)前端设备通过运营商PON网络链路上连至运营商数据中心机房(前端每个点位按照 带宽不小于100M),在运营商核心设备汇聚后,通过运营商光纤上传至市公安局核心机房。
(14)部署1套非临时授权的一机一档系统,除满足本次 516 路外,还需满足不少于100000路公安一类视频监控点等。
三、同意节能、环保等设计方案,项目建成后年能耗总量控制在本行业标准允许范围内。
四、项目投资概算核定为1525.86万元,其中建设费用1495.36万元,其它费用30.5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接文后,需按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有关规定,完善项目“四制”,尽早开工建设,以利工程发挥效益。项目单位要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