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MB1B0461XL/202211-00044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刘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的提案(第6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切实加大《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我区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土地管理法》的宣传。一是2021年6月,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学毛同志,为全区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解土地管理法;二是2022年8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书环同志在贵池区党组织书记暨选派干部培训会上解读《土地管理法》;三是结合“625”土地宣传日,在马衙街道、殷汇镇街头为群众解读《土地管理法》。通过各项活动,切实加大《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体现我局“保发展、保红线、维权益”的部门职责。
二、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基层基础。目前,池州市贵池区14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编制及有关专题研究项目于2019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已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5大专题研究的编制,包括土规与镇总规实施评估专题、三区三线划定与管控专题、产业优化与整合提升专题、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专题、水资源和水利设施专题;并针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稿内容进行多次汇报交流与修改。同时,贵池区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编制项目正在同步进行,计划10月底提交分类成果。
三、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管理。为解决辖区内部分企业用地难题,特别是一些重点调度企业,在吸取江浙沪先进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区摸索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工作, 并出台《关于做好全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工作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农村集体收入,但也试点过程中也凸显出一定问题。为此,我局积极向区政府、市局党组汇报,争取省厅支持,草拟了《贵池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送审稿)》,拟从土地利用计划管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等方式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意见对入市主体、程序、收益管理、分配方式等进行了明确,成立了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入市工作;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区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业(或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赵铮 联系电话:18815713763)。
(印章)
2022 年 11 月 18 日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办室。
注:A表示类为年内能够解决办理事项,B类为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今年暂时无法解决,需要分年度实施事项,C类为目前难以完成或超出我区行政职权范围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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