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918J/202209-00052 | 组配分类: |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公告 |
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关于贵池区审计局向社会购买公共投资审计服务项目(框架协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项目编号:CZG62022286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审计局向社会购买公共投资审计服务项目(框架协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安徽美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建设中路百荷小区荷丰楼4A
被投诉人:池州市贵池区审计局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新区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长江中路 108 号新华书店四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项目成交结果等问题向池州市贵池区审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和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因对采购人书面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内容1:对公示的 30 家入库单位造价工程师、职称人员及社保情况存在质疑,众多企业为近两年新成立企业,造价工程师、职称人员及社保无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依据采购文件约定: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我单位已提供完整的 30 家人员及社保查询记录,人员及社保情况并做完整目录提交,且要求公布公布 30 家单位所有人员及社保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未对此并未正面回复。
投诉内容2:外省企业因路途遥远、疫情管控、交通费用有可能不足咨询收入,明显无法实质性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回复并未响应质疑,外省企业如何实质性满足采购需求?
投诉内容3:关于采购文件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的是执行封闭式框架协议,依据财政部 110 号令此次采购文件并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财政部 110 号令)执行。
投诉内容4:我单位与 2022 年 8 月 12 日收到质疑回复函,但回复函并未按照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94 号)发布的质疑回复函范本进行书面回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和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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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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