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3958083294/202210-00089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推深做实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现就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处置机构及成员
区局成立重要时间节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工作。组长由区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区局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监管科、质量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区局食品安全“守查保”专班组,负责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食品安全“守查保”专班组负责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和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相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及应急工作的沟通协调。
二、应急程序及要求
(一)各联络员要保持与本单位重要时间节点应急值守人员、12345热线的联系,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
(二)对于在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包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包保督查组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报函》,并将具体情况反馈区局食品安全“守查保”专班组;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建立整改清单,动态销号清零,处置结果及时按条线和监管环节向区局食品安全“守查保”专班组报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反馈单》。对于迟报、漏报的或者逾期未报的责任单位,由专班组通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在年终评议考核中视情扣分。
(三)发生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由各地联络员第一时间报告区局食品安全“守查保”专班组,按照舆情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协调办公室妥善处置,及时联系舆情发布者,依法化解矛盾,制止舆情扩散,并将处置结果报告分管负责同志。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地要在得知信息后20分钟内报告区局分管领导,并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级政府,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统筹指挥各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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