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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MB1B0461XL/201607-00001 组配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机构: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池区、东至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 补偿标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7-06
生效日期: 2016-07-06 废止日期: 2029-12-31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贵池区、东至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
补偿标准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贵池区国土局 来源:区国土分局 发布时间:2016-07-06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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