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718E/202210-00002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
名称: | 残疾人福利补贴申领及审批程序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办理事项: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和护理补贴。
二、办理条件: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具有池州市贵池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和脱贫人口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具有池州市贵池区户籍,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80元/月,三四级残疾人人60元/月;护理补贴:每月70元。
四、申请材料:生活补贴: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以及家庭困难证明;护理补贴: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以及6个月及以上护理费用的发票或者收据。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公示。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各村党群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0566-447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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