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和《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相关规定,贵池区教育体育局对新申请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察看和评估验收,认定池州市贵池区大力水手游泳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符合办学许可条件,现将培训机构信息予以公示。
同意设立池州市贵池区大力水手游泳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刘琼。可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高中学生进行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范围:游泳培训。培训地点设在贵池区碧桂园凤凰酒店室外游泳池。(不含室内游泳池)
公示期限7天(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的情况,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情况,请盖上单位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566—3219767 2621015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康庄大道87号
附:设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7日
设立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第四批)基本信息
序号
培训机构名称
举办者
类型
办学地址
办学内容
1
池州市贵池区大力水手游泳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李琼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贵池区碧桂园凤凰酒店室外游泳池
一般性体育类项目(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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