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10127/202201-00017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马衙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困难儿童福利补贴申领及审批程序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办理事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
二、办理条件:马衙街道户籍,未满18周岁,父母去世、失联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儿童。
三、补贴标准:1300元/月。
四、申请材料:
1、孤儿生活费申请书,申请人(监护人)自拟,文字清晰,陈述清楚,事实准确;
2、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申请表;申请人根据表格信息填写、签章,镇级审核签字,加盖街道政府印章;
3、孤儿父母死亡的,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失踪的,提供法院宣告失踪的证明;重度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服刑的,提供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服刑证明;被强制戒毒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强制戒毒证明(注明强制时限);因重大恶性疾病(参照城乡医疗救助中低收入家庭保障病种)等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能力的,提供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和村(居)委会出具的无抚养能力证明,镇政府审核盖章;
4、孤儿养育监护协议书,
5、申请人(监护人)及孤儿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6、孤儿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张贴在申请表中;
7、街道政府正式申请的文件;
8、监护人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农户编码)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公示。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或者马衙街道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
八、联系方式:0566-471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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