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738926061m/202205-00024 | 组配分类: | 事故通报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
名称: | 【典型事故通报】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近期两起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5-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零星涉险事故仍时有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5月21日上午,平天湖管委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深化安全隐患整治。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池州市贵池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力量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要及时加固,问题突出的果断采取撤人拆除等措施,有效防控威胁公共安全的风险。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进行建设活动;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等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另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通报精神转至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附件: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池安办〔2022〕57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